各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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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全国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2017年11月3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报名系统中缴费系统延开至12月5日。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内,自行确定本地区具体的报名时间及次数。



各地报考政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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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报名公告》中提到:



持外省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拟在辽宁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办理从业资格证书调入辽宁手续后,方可报名。也就是说,各考生所在地并不是从业证考试地,则需要进行会计证调转方可进行异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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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初级会计报名公告》中特别提出:



上海考生报名,需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同时,香港、澳门居民应具有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具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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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初级会计报名公告》中特别提出:



选择海南考区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应符合如下具体条件之一方可报名:(1)在职在岗人员,其工作单位必须在海南省内。(2)在校学生,其学籍所在地必须在海南省内。(3)其他人员,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必须在海南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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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报名公告》中提到:



报考人员获得毕业证书的时间必须是2017年11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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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报名公告》中提到:



对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将根据全省财政系统内网“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的相关信息,在外网报名系统进行自动审核。


对有从业资格证但是自动审核未通过的会计人员或驻浙各部队会计人员,请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于报名截止日前的工作时间,前往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会计管理部门,变更或登记其内网相关信息,才能成功报名。


对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含宁波地区考生),请于2017年11月1日至11月29日,登录“浙江会计之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和二寸标准证件照,待主管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才能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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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省报名公告》中提到:



一、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按照“首次报考人员”和“非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首次报考人员:2018年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及以前年度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但是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没有成功的人员。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4年度以后在北京地区成功报名初级资格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的人员。


二、首次报考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


资格审核时应携带报名信息表、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同时,非京籍考生应出具下列在北京市生活、上学的有效证明之一:


1.北京市居住证;

2.在京大专院校的学生证(有效期内);

3.军官证、士官证(北京地区现役军人);

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付费。



三、非首次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手续,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

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报名咨询:15755178739(手机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