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深圳将有2份针对医疗机构、诊所的新规正式施行。对于有志于开诊所的人来说,真是太给力了!
因为,不是医生也可以开诊所,对注册资金没有限制,可以同时设置几个科。
11月1日起,又见政策“松绑”,深圳出台【诊所设置】新标准
大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并为此千方百计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深圳一直在努力。
11月1日起,深圳将有2份针对医疗机构、诊所的新规正式施行。
第一份是《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法(试行)》
另一份是《深圳市诊所设置标准(试行)》,该标准根据深圳的实际和需要,对2010年的国家版《诊所基本标准》大胆进行了突破,多方面“放开”了创业者的手脚。
《标准》全文仅1500字左右,但对有志于开办诊所的人来说,它所包含的信息量远不止于此。
1、不是医生也可以开诊所
谁才有资格开诊所? 2010年的国家版《标准》规定:诊所只能由执业五年以上的医师举办。 而新出的深圳《标准》则规定:
这是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放宽了对诊所举办人的要求,打破了诊所只能由医生本人申办的“紧箍咒”。
这个突破,不仅方便了创业者们,更为时下兴起的诊所连锁化运营带来了契机。
“过去的相关规定要求只有医生个人才能申办诊所,这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办医尤其是连锁医疗机构的发展,深圳的新标准规定法人、自然人、社会组织都可以申办诊所,对于医疗行业的医生还是创业投资者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利好,对于连锁模式的社会办医来说尤其具有重大意义。”卓正医疗相关负责人表示。卓正于2013年在深圳起家,目前已拓展到北京、广州、成都和香港。
该负责人认为,医改要取得成功,社会办医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而社会办医要取得成功,政策的松绑又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前提条件。
2、对注册资金没有明确要求
对于诊所的注册资金,深圳的《标准》删除了国家标准中要求“注册资金到位”的规定。
这一调整源于深圳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作为深圳利用特区立法优势出台的全国首部地方性医疗“基本法”,该《条例》已经取消了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投资金额的要求。
深圳立法者的思路是,社会办医本质上是一种市场行为,应当将“投资人及投资行为”与“医疗服务提供者及其医疗执业行为”区分开来,区别管理。
此外,深圳的《标准》对诊所的场所、面积要求也作了调整
✎ 在场所要求上
深圳的《标准》规定,诊所“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这背后隐含的意思是,诸如化验室、药房等设施,可以通过购买第三方机构购买服务实现。
✎ 在诊所面积方面
深圳的《标准》也要求,只设1个诊疗科目的诊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每增加1个诊疗科目或者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建筑面积20平方米。
对于口腔诊所来说,国家版《标准》有特别规定,“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而深圳《标准》统一规定所有诊所均为“不少于40平方米”。
“这个规定主要是为了统一诊所的标准。虽然口腔诊所的最低要求增加了10平方米,但每增加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深圳只要求至少增加建筑面积20平方米,比国家规定的25平方米要低。当诊所配置超过5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时,便将低于国家标准的要求,相当于鼓励诊所的规模化发展。”深圳市卫计委医政处解释。
3、诊所开设的科“放宽”到4个
深圳的《标准》规定诊所可设置1-4个诊疗科目,在全国首次突破诊所只能设置一个诊疗科目的限制,让政策更有弹性,更加人性化。
国家版《标准》规定,诊所只能设置1个诊疗科目,而达到5个或者5个以上诊疗科目,则属于“门诊部”。不是“1”就是“5”的要求,导致了一些诊所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两难的情况。
“比如,我是一个做西医内科的诊所,如果做了西医外科检查,就属于超范围经营,卫生监督部门如果处罚起来,就会罚得很重。”有诊所医生表示,以往的政策规定诊所只能从事1个诊疗科目,但有时病人有诊疗的需求,医生也不能置之不理,只好铤而走险进行处理。
深圳的《标准》出台后,这样的尴尬将被化解。
4、很多专科诊所都可以开了
国家版《标准》区分了诊所、口腔诊所、医疗美容诊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卫生所(室)及医务室的基本标准。
而事实上,口腔诊所和医疗美容诊所除设备有特殊要求外,其他方面与诊所几乎无差别;此外,部分专科诊所也由于国家没有设置标准而无法设立。
因此,深圳的《标准》除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外,将各专科诊所合并到诊所一类,进行统一规范,同时通过设定特别规定来规范诊所开设某些诊疗科目(如检验、影像)的特殊要求。
这样一来,在深圳开设各类专科诊所都“有据可依”了,社会办医的天地更加宽广。
深圳已有2700家诊所,期待新政促“诊所+社康”两翼齐飞
推动社会力量办医,补充医疗资源的短板,是深圳医改近年来的一个大方向,此番出台《深圳市诊所设置标准(试行)》,为开设诊所“松绑”,对于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原特区外区域来说,将是重大利好。
以龙华民治、大浪片区为例,目前,该片区尚未有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对社会办医疗资源的需求也更大。在原特区外的龙岗、宝安、龙华三区,诊所数量分列全市前三,约占全市总数六成。深圳新出台的《标准》将吸引更多社会资源进入这些区域,缓解“看病难”,实现“小病不出社区”。
除了弥补医疗资源不足外,深圳的《标准》也将让基层医疗更具多样性,有助于形成“诊所+社康”两翼齐飞的格局。
“一般来说,在社区中,除了诊所还有社康中心,社康中心多以全科为主,而很多专科项目,则是诊所的强项。将来社会办的诊所越来越多,和社康中心差异化发展,将为居民提供更好更多的就医选择。”福田区社会医疗机构协会会长李加志表示。
截至2017年9月底,深圳共有登记诊所2706家,社康中心630家。
鼓励办诊所≠可以随便办
严进宽出:“1+8”机制加强监管
在深圳,诊所设置的标准放宽了,但不意味着诊所可以“大手大脚”随便开。
深圳市卫计委表示,将采取“宽进严管”措施,依法加强诊所的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和规范诊所合法行医,强化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在具体工作上,深圳将建立“1+8”长效医疗监管机制,即——
严格准入制,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医疗机构负责人约谈制、通报公示制、全面巡查制、校验现场审查制、退出机制、扶持引导机制。
在执法上,执法部门将全力推进“双随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其中“双随机”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用动态随机执法避免“熟人”执法。
在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估机制上,深圳也将引进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每年对诊所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满意度进行评估,并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值得关注的是,在监管中,深圳还将建立诚信和退出机制,将诊所及医师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入其诚信档案,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严重的,依法予以吊证。
这2点你也要知道
怎样才算诊所?“不设床位”
深圳的《标准》规定: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床位(产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中医诊所不适用于深圳《标准》
深圳《标准》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民族医诊所、中医坐堂医诊所、中医馆、盲人医疗按摩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四条规定,举办中医诊所,在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因此不适用于《深圳市诊所设置标准(试行)》。
今后,中医类诊所将分为二类管理:
提供纯中医药特色服务的中医诊所实行备案制
中医(综合)诊所实行许可制
此外,国家卫生计生委即将出台《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届时深圳将对中医诊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及标准进行相应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