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本质,其实就这2个字!

来源: 河南成长药店分会/hnczydfh

在现实的企业管理中,很多人对权力的追求极尽所能,却很少有人心甘情愿的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从而造成责权不匹配的现象普遍发生。因此企业在授权的同时,必须强调相关责任,并制定严格的责任制度对责任人加以约束,这样才能使权力与责任相匹配,从而实现企业的良性发展。


现实管理中,每个人都难掩心中欲望,对权力的追求极尽所能,却从没有人心甘情愿的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导致责权不匹配成了管理中的一大难题。


目前,不论是公共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在管理过程中都存在一种现象,就是要权不要责。赋予权力人人喜欢,承担责任人人抗拒,这样就形成了管理时人人都在发号施令,有问题时却找不到人承担责任,不仅造成了管理混乱的局面,更无法找到问题的缘由,最终导致管理低效,制约企业的健康发展。


要权推责,是因为人们不明白管理实质。一般在授权时只是泛泛地写上几条责任,即使这样一般也都会流于形式,没有想要的制约措施,导致责任条款形同虚设。管理的开始就没有严格的制度,管理过程中就更加肆无忌惮,有多少人有承担责任的压力呢?


《三国演义》中有一段情节是“关羽华容道义释曹操”: 吴蜀联盟后,曹操赤壁大败,逃命至华容道,见此处地势险要认为自己或有脱身之机,不料关羽早已率兵在此等候。这正是消灭曹军,为蜀争光的大好时机,但是关羽顾念旧恩竟然私自将曹操放走。虽然这件事情被后人冠以“仗义”之名,但是细细想来,终究有所不妥。


首先,关羽的职责是坚守此地,消灭曹军,但他并没有这样做。其次,关羽并不具备释放曹操的权利,但他却偏偏自作主张。私放曹操虽然是本性所致,却违逆了自己的岗位职责,属于没有将分内之事做到位,因为此处岗位职责的缺失导致刘备集团的组织利益备受其害,最终丧失了生存的权力。由此可见,明确权责利的关系,将分内之事做到位是何等重要。


北京某中队王指挥官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曾经提到这样一个故事:在他刚入伍不久的时候,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站岗,哨兵有哨兵的职责,但是有一次因为自己的主观判断将一个没有出示证件的队员放进部队。指挥官得知后异常大怒,问他为什么做不到坚守职责,他怯生生地给出一个这样的答案:“那个人看起来像我们的队友……”这个“看起来”已经是毫无意义的解释了,指挥官便对他讲到一个故事:


在军营门口,一位将军被哨兵拦住,理由是他没有出示证件。尽管将军自报家门,但固执的哨兵依然立正敬礼,说道:“首长,请出示证件。”将军致歉地说道自己忘记携带证件了,并希望哨兵能够让自己进去。没想到,这位哨兵依然执拗地说:“首长,没有证件的人不得进入,这是我的职责。”


他们的对话被路过的军官听到,那位军官便上前对哨兵进行斥责:“这是司令员,你不认识吗?”哨兵指着旁边写着“请您主动出示证件”的标识说道:“对不起,即使司令员也要出示证件。”在场的队友都认为哨兵的固执可能会遭到司令员的批评,出人意料的是司令员却满意地点点头,夸奖哨兵做得好,并承认自己被他忠于职守的品质所打动。后来,这个哨兵凭借着恪尽职守的精神终于被提拔为军官,成为军中典范。


这个故事也让当时还是哨兵的王指挥官深受触动,在日后的执行任务中他坚守岗位,时刻坚持一丝不苟的作风,这才有了成为指挥官的机会。


目前,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着内部矛盾较难以化解的现象。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员工与管理者以及高层管理者之间,种种矛盾的根源在于企业的权责利没有有效划分和清晰界定。权责利不清导致企业产生内部矛盾,员工积极性不高,管理者责任心不强,人才不断流失,内耗不断加剧,致使企业战略不能实施,企业经营目标不能实现。


不论是国企还是民企,虽然在具体运作的实际层面上都或多或少地对部门的权责利进行了规定,但对其管理者的权责利却缺乏严格意义上的界定。


其一,由于对管理者责任界定不清,在运营中各部门就会出现争功诿过的现象,一旦出现问题,大家都相互扯皮和推脱,不愿承担责任。


其二,由于对管理者的权力界定不清,在实际操作中授权不明确,结果导致产生权力滥用和越权指挥的现象。


其三,由于对利益的分配不公平或不透明,在企业中出现了不同层次、不同人员的利益纠葛,失去公平感的人在工作中就很难调动起积极性来,致使企业运营效率下降。


企业管理中的责权利不明晰是如何形成的呢?


一方面是历史原因。中国历史文化对现代的管理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古代的国家管理中经常出现授权不当威胁皇权的现象,较为典型的有宋代的相权超越皇权、东汉的外戚专权和明朝的宦官专权等。


在传统管理文化的影响下,很多企业即使想放权,也会顾忌自身权力的削弱,这就出现一种情况,当局不愿过分清楚地界定下放的权力,且时不时地插手下面的工作,从而导致矛盾的产生。


另一方面是由企业的现状。这种原因比较复杂。有的企业缺乏足够的、匹配的人力资源,现有的管理者不能承担权力所对应的责任,使上级管理者不得不插手,结果导致了权责交叉,又致使利益分配产生冲突,无法达到最佳状态,最终导致企业矛盾产生。而有的企业是由于组织构架没有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不合理的构架导致权责利的划分难以实现,从而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总之,无论是历史原因还是现实原因,都是由于权责利划分不清产生并加剧了企业内部矛盾。如果不能有效地划分和清晰地界定企业内部尤其是管理层的权责利,必将会导致企业内部矛盾更为严重,大大制约企业健康发展。


因此,要解决责权不匹配的问题,必须在授权的同时,强调相关责任,并制定严格的责任制度对责任人加以约束。这样才能使权力与责任匹配,减少管理中的损失,推动管理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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