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贵州省卫计委发布《关于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偏远乡镇名单的公示》,将该省拟定的药品集中采购偏远乡镇名单予以公示,9个地区共436个乡镇被纳入其中,公示期截至11月1日。
按照贵州省卫计委、省药监局、省发改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国税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医改办等八部委的通知》(黔卫计发〔2017〕18号)要求,为特别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配送药品,允许药品流通企业在“两票制”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以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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