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7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为临汾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结合本行业特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50周岁以下;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年龄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
2、招聘岗位要求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学历。职称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4、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证书。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在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市水利局具体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岗位招聘具有水利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采取面试考察的办法招聘。
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见招考公告及相关网站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临汾市水利局人教科(山西省临汾市鼓楼东大街56号市水利局二层221房间)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市水利局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临汾市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市水利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毕业证、资格证、第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在各级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被解聘、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⑥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⑦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面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面试在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市水利局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由临汾市水利局制定实施方案,经市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由主管部门对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命题由市水利局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由市水利局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采取专业测试、理论解答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考官组5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有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在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市水利局组织实施。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管部门要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方案由市水利局负责制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汾水利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招聘单位要成立由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等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提高效率,力争在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面试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要做好考试试题的安全保密、违纪违规事件的查处等工作,杜绝一切事故发生,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单位要自觉接受人社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3、严肃纪律,严防各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要加强对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杜绝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考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要严格按回避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不按规定回避的考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负责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法律处理并调整工作岗位。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的处理。对无理取闹,造谣诬告,严重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视情节给予五年内不准参加全市公务员录用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领导。
组 长:任耀文(市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张吉星 (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 涛(市水利局纪检组长)
成 员:申红玲(市水利局人教科科长)
郑建民(市水利局监察室负责人)
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人教科。
九、本招聘方案由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临汾市水利局招聘咨询电话:0357—2014123
监督电话:0357—2038241
附:招聘计划表
2017年临汾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单位性质 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职称) 专业 年龄 其他条件 备注 临 汾 市 水 利 局 临汾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全额事业单位 农田水利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任职资格 农田水利工程 50周岁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