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我市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九江市事业单位启动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结合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2017年度下半年九江市市直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德安等9个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原文附表1。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视岗位条件要求。
(二)报考人员为大专及以下学历的须为江西户籍或江西生源。
(三)符合拟报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四、招聘条件
(一)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计划表中的工作经历。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要求的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2015年11月1日及以前毕业并从事工作。全日制国家统招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五)招考职位要求限江西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或西部志愿者报考的,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这三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是2017年9月30日。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7年 11月 13 日9:00至 11月 15 日17:00。
(二)报名方式及网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三)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者需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招考板上登录报名。
(四)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注册报名(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于2017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中午12:00期间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
(五)网上改报:每个岗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由市人社部门审核为紧缺岗位可放宽到1:2)的比例,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改报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 9:00至17:00,改报公告登陆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六)准考证打印: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7年11月22日9:00至11 月 24日17:00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
(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综合基础知识》统一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0分;《专业知识》统一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围面试(体检)资格。
(四)面试岗位拟入围资格初审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相应的比例(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人到10人之间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紧缺岗位1:2;其他岗位计划表有特殊说明的按特殊比例确定)按照笔试总成绩(加试专业的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岗位计划表写明科目成绩比例要求的按岗位计划表要求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员名单。拟入围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无专业科目成绩的一并入围,有专业科目成绩的专业知识高者拟入围参加资格初审;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围参加资格初审。
(五)不面试岗位拟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如岗位计划表是否面试栏中明确为“否”时,则表明该岗位为不面试岗位,不参加面试,经笔试及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体检程序。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岗位计划表写明科目成绩比例要求的按岗位计划表要求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不面试岗位体检拟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拟入围资格审查,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围资格审查。
(六)笔试后资格审查:
1、笔试后的面试岗位资格初审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各自拟入围面试考生的资格初审,不面试岗位资格审查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各自拟入围体检考生的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统一规定。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2)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不面试岗位,笔试后即进入资格终审,所以笔试后不面试岗位参加资格审查除以上所需资格审查统一携带的材料,还需携个人档案、县级卫计委开具的未违反计划外生育证明或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已满5年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或同意辞职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4、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体检)资格。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6、笔试后资格审核递补人员确定:对面试岗位资格初审及不面试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及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从该岗位所有未入围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查。递补拟入围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无专业科目成绩的一并入围,有专业科目成绩的专业知识高者拟入围参加递补资格审查(初审)。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围参加递补资格审查(初审)。递补审查(初审)合格人员根据岗位空额1:1的比例确定递补入围面试(或体检)人员。
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按以下情况处理:
乡镇岗位或学历要求仅为全日制研究生的岗位:组织现有入围人员面试;。
其他岗位:相应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削减后,按照剩余的招聘计划数,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重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削减或取消计划按照不足削减1个计划时不削减的原则进行。
不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产生的缺额,则相应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7、递补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
结构化面试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播音主持专业面试岗位: 面试内容为新闻稿件的播报,主要是测试考生的音质、普通话的标准程度、语言的流畅性及节奏感;播音主持基本知识,主要是播音主持专业知识的考核;上镜形象测试,主要是现场试镜,注重气质、形象和仪表。每个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总分100分。
播音主持及电视节目拍摄制作专业面试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实际操作要求考生自行制作一部5分钟左右的电视专题片(包括拍摄、制作、配音和包装),实践操作能力占面试总分的70%,形象气质占面试总分的15%,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占面试总分的15%,总分100分。
(三)面试入围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不达面试开考比例且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时,则不削减(或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公告已削减计划的岗位除外);但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则确定入围末位人员时,该岗位拟入围分数合格线不得低于本岗位所在考场的面试平均分或本考场其它岗位体检拟入围的最低分数线。如专业面试场一个岗位仅一名考生参加面试时,则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总和计算(岗位计划表写明科目成绩比例要求的按岗位计划表要求计算总成绩)。
不面试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面试岗位体检拟入围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拟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总成绩高者拟入围,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
(六)面试岗位拟入围人员公示:拟入围体检考生名单经审核无误后,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八、面试岗位资格复审
(一)由各级人社部门对面试岗位拟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二)面试岗位统一资格复审。面试岗位拟入围的考生需携带资格初审所需材料及个人档案、县级卫计委开具的未违反计划外生育证明或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已满5年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或同意辞职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九、体检
面试岗位资格复审后、不面试岗位资格审查后即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十、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一、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县区乡镇岗位,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五年内不能调离。
录用后,聘用人员在一年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县区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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