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
政策解读
一、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病种范围(20种)
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精神障碍、活动性结核病、帕金森氏病、血管支架术后抗凝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永久性甲状腺功能减退。
二、申报程序
门诊慢性病每年11月份集中鉴定一次,参保患者可向乡镇(社区)社保所申报。所需材料:①填报《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②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或外地三级以上公立定点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和一年以上的门诊病历等资料。③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效期限
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人员一经认定,长期有效,无需每年重新认定。
四、门诊慢性病报销标准
医保慢性病人员持专用病历本和处方签就医,病历本和处方签用完之后在选定医院医保科申领。慢性病人员在指定的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病种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70%,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五、选择定点医院
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1-2家慢性病定点医院,定点医院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如需变更请于每年12月份办理。
可选择的定点医院
1、乡镇卫生院29家:
任丘市新华路办事处新华卫生服务中心
任丘市中华路办事处中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任丘市西环路办事处西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任丘市永丰路办事处永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任丘市吕公堡镇中心卫生院
任丘市鄚州镇中心卫生院
任丘市青塔乡中心卫生院
任丘市青塔乡中心卫生院天门口分院
任丘市石门桥镇中心卫生院
任丘市石门桥镇中心卫生院汜水分院
任丘市北汉乡卫生院
任丘市北辛庄卫生院
任丘市七间房卫生院
任丘市长丰镇卫生院
任丘市长丰镇卫生院蔡村分院
任丘市出岸镇卫生院
任丘市出岸镇卫生院王家坞分院
任丘市议论堡乡卫生院
任丘市议论堡乡卫生院东大坞分院
任丘市苟各庄卫生院
任丘市苟各庄卫生院宗佐分院
任丘市辛中驿镇卫生院
任丘市辛中驿镇惠伯口分院
任丘市梁召镇卫生院
任丘市梁召镇卫生院辛安庄分院
任丘市于村乡卫生院
任丘市于村乡卫生院陵城分院
任丘市麻家务镇卫生院
任丘市麻家务镇卫生院南畅支分院。
2、本市公立医院5家:
华北石油管理局总医院
任丘市人民医院
任丘市中医院
任丘市第二人民医院
任丘市妇幼保健院
3、沧州市传染病、精神病专科定点医院3家:
沧州市传染病医院
沧州市精神病医院
沧州安定医院
咨询电话:3375790 2268113
以上政策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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