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已久的宝宝出生给您带来了无比的喜悦,除了沉浸在喜悦和细心呵护照顾宝宝外,有的新生儿未能及时办理参保医疗保险,出生后患病产生的住院费用得不到及时报销,给新生儿家庭带来较重的经济负担;也或许您不在乎那点钱,可是谁都不会嫌弃钱多不是么?那这些费用具体要怎么报销呢?您是否也可以报销呢?
小编走访了韩城市人民医院医保科,得到了好消息,赶紧分享给大家!
1、新生儿父母至少有一方为韩城户籍且参加韩城市居民或职工医疗保险。
2、新生儿需随父母落户韩城。(报户时限为自出生两个月内)
3、自2018年元月1日始,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超过两个月后办理出生登记,延期办理户籍信息的,将按放弃当年随父母参保资格处理。
4、自2018年元月1日起,对于父母均参加行业医保(电力、铁路)的,其新生儿需按全费(含财政配套)补缴参保费后,且出生登记属韩城户籍的,可按我市新生儿政策享受医保住院报销待遇。
稿件编辑:外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