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角丨餐具集中消毒机构无照经营,由谁查处?

来源: 四川卫生计生监督/SCWSJSJD

外出吃饭的时候

大家都有这样的习惯


不管效果如何,洗洗碗筷

才觉得卫生,才吃得放心

而且,在外就餐

消毒真的很重要

毕竟是入口的东西呀



而众所周知

现在餐厅的餐具

基本都是由餐具集中消毒机构

进行统一消毒

一切都是为了大家伙的用餐安全啊



由此可见,餐具集中消毒机构

在大家舌尖上的安全上

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问题来了,如果有些

餐具集中消毒机构无照经营

应该由谁查处呢?



对此,石滨老师根据

相关法律依据进行分析

他认为

石滨,原卫生部全国医疗服务标准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卫生厅卫生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卫生厅行政执法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医事法学专委会委员、四川省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


专家说


    石滨

无照餐具集中消毒机构查处,属工商法定职责。


下面来看看相关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2017年10月1日)第六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所以

综上法律规定


    石滨

餐具集中消毒依法只需取得《营业执照》,不需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品安全法》也明确授权卫生仅对其“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而对机构本身的无照经营,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2017年10月1日)应由工商负责查处。


注丨本文综合石大爷语录、卫生监督员



大家好!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们的卫生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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