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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适应事业单位工作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工作人员。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应往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共招聘60名乡镇和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全额事业编制。(详见招聘岗位表)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和专业(含方向)条件;
(五)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录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该专门岗位,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已缴费用将如数退还。
征集地为吉县的退役的大学生士兵以及按照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规定,2014年公开招聘到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服务地为吉县的)到2017年底合同期满且现仍在职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2、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
3、年龄、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规定的,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报名开始日为截止日期。
4、学历要求:须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学历。
5、本次招聘参照《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五、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由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采取网上报名、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7年11月6日)
通过吉县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招聘的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纪律要求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2日9:00至2017年11月14日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吉县政府网(www.zgjx.gov.cn)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吉县政府网(www.zgjx.gov.cn)
2、网上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由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7年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在各级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⑥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
⑦本县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供养人员;
⑧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⑨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具体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11月12日9:00至2017年11月14日18:00登录吉县政府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只能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11月14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报考其它岗位。11月14日18:00至11月15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3、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调整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报市人社部门核准。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18: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建档立卡户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报考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11月15日之前到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2日登录吉县政府网(www.zgjx.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与临汾市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联系解决(0357—7930212)。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机构专家命题和阅卷。
笔试日期:2017年12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内容:
《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等);《科目二》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
笔试成绩可于2017年12月5日登录吉县政府网(www.zgjx.gov.cn)查询。
笔试结束后,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雷同卷检测,雷同答卷将被认定为成绩无效。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户口本、第二代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专业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登录吉县政府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征集地为吉县的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另须提供退伍证和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按招聘岗位,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之后任何环节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由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采取理论解答、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进行。每个考官组由7人组成。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对象的确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要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部门(或委托单位)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2、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3、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4、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