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社局加强合法性审查效果明显

来源: 云南医保/ynsyb2016

文山州人社局加强合法性审查效果明显

 

        文山州人社局高度重视合法性审查工作,合法性审查已成为文山州人社局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的必经程序。通过严格合法性审查,增强了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履职原则得到强化。通过合法性审查,许多可能造成决策正确、甚至可以造成违法决策、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的问题,都在合法性审查环节中得到了有效过滤和纠正。主要做法:

        一、抓好建章立制,制度保障先行。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重大案件合议制度》、《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听证程序》、《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文山州工伤认定内部审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查制度》等8个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合法性审查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凡涉及政策出台、政策调整、重大事项安排等涉及民生问题,在做出决策前,由承办科室提交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充分论证后,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后,提交党组会、办公会等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后,方可做出行政决策决定。

        二、抓好工作落实,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始终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影响企业权利义务的公共政策的出台和调整,适时组织召开听证会,吸收公众参与,听取专家意见,进行风险评估。二是始终坚持每年举办1-2期工伤案件评查和执法人员培训。州人社局已经形成惯例,坚持每年3月份左右,举办工伤案件评查和召开执法人员培训,每年7月左右开展工伤典型案例分析。采取经验交流、工伤案件评查,查找工伤认定在调查取证、认定过程中存在问题。三是始终坚持工伤认定集中讨论制度。始终坚持材料不全的工伤案件不上会讨论,始终坚持讨论结束后参会人员签字认可,坚持每年第一起诉讼案件开庭,主要负责人出庭参与应诉,做到了不管经费再紧、任务再重,凡是涉及县(市)工伤行政诉讼,要求县级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参与旁听。

        三、发挥一个作用:法律顾问作用。全面落实和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出台了《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工作制度》,从2013年开始,连续5年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聘任协议,聘任了2名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让法律工作者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制订等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中来。自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来,法律顾问主动介入人社各领域,为人社干部推进依法行政鼓足干劲,干部职工的依法办事意识明显增强。

        四、压实一个责任:审查责任。坚持“有案必审、审慎必严”的工作原则,开展合法性审查,对每一件审查事项从权限、程序、内容三个方面严格审查事项涉及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条款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认可,实行责任倒查。

(政策法规科:何仕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