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1年,1996年与妇幼保健所合署,2009年成为扬州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等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床位设置450张,设一级科室45个,二级科室43个。现有在职职工795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38人,博、硕士研究生40余人。年门诊诊疗58.5万余人次,年出院1.95万余人次,年分娩量近8000人次。
近年来,医院先后成为 “中国妇产科医院联盟会员单位”、“上海市红房子妇产科医院技术指导单位”、“扬州市妇幼保健联合体龙头单位”、“扬州市新生儿急救中心”、“扬州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2015年荣获“全国百家优秀爱婴医院”称号。
2016年9月,扬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结合市儿童医院新建和市妇幼保健院迁建,按照三级专科医院标准,在广陵新城130亩地块上,新建“扬州市妇女儿童医院”,规划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床位设置1000张,于2020年整体搬迁。诚邀各专业人才加盟。
地 址:扬州市国庆路395号
电 话:0514-87361173
联系人:向老师、刘老师
E-mail:yzsfybjy@163.com
网 址:www.yzfybj.com
1、交通费的报销:对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来院参加应聘者,医院按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报销来回交通费一次;
2、享受人才安置费: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来院工作一年后,经考察、考核合格后,给予一次性安置费30-100万元;条件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待遇面议。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和规培证书的研究生来院工作一年后,经考察、考核合格后,给予一次性安置费5万元。
3、博士科研启动费:引进博士研究生来院正式工作半年后,医院根据其承担科研项目实际情况给予科研启动经费5-10万元(由科教处跟踪考核费用使用情况)。
4、发放专项津贴:
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每月2000元、主治医师每月1500元、住院医师每月1200元;硕士研究生:紧缺专业(儿科专业系列、乳腺、病理)副高以上每月1500元、主治医师及以下每月1000元。以上专项津贴从上班第二个月起开始发放,发放期限为三年;
5、来院后暂时无住房者,博士研究生安排一年过渡住房,房租由医院承担;硕士研究生安排宿舍;
6、对于博士研究生或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的学科带头人,医院帮助协调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配偶属医疗卫生专业或相关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可随调本院,如配偶不符合调动条件,落实工作确有困难的,按其专业、专长安排在备案制岗位,按医院备案制人员管理等相关规定执行。
来源:扬州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