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长安卫生院院长、长安邮卫党支部书记王尊鹏严重违纪被处分
日前,澄迈县纪委对县长安卫生院院长、长安邮卫党支部书记王尊鹏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尊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采购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违反报账规定,利用虚假发票进行报账。王尊鹏在组织掌握其违纪问题线索前,主动交代其违纪问题,并足额上缴全部违纪款,具有从轻处分的情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王尊鹏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事业单位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违纪款已全部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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