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6日新津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经过笔试和面试,现将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体检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新津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笔试成绩
折合后成绩
面试成绩
折合后成绩
总成绩
是否进入体检
何荷
女
510132199006094026
87
43.5
88.16
44.08
87.58
是
徐睿
女
5101321990010140064
68
34
82.6
41.3
75.3
否
代玉娇
女
510132198801107047
47
23.5
缺考
0
23.5
否
詹驰
女
510132199009160025
0
0
0
0
缺考
否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1.体检时间:2017年11月13日。体检一天完成,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11月13日早上到体检地点(须空腹)领体检表、交体检费等。
2.体检地点:新津县人民医院体检科。
二、体检标准及后续工作安排
1.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结论将于2017年11月16日前在本网站公布。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费用(约300元)、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背后注明姓名)及黑色签字笔。
2.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空腹体检。体检前请考生保持正常饮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需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眼镜。体检前三天停止服用感冒、止咳类药物。
3.考生本人不得随意增减体检项目,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聘用。(具体情况以体检医院安排为准)
4.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请向新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咨询(电话:028-82517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