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期 主办:新民市人民医院党委
11月8日下午,我院在十一楼会议室召开药品“统方”廉洁约谈会,就做好行业自律,廉洁开展医药购销工作等问题集体约谈我院药剂科相关负责人,并与药剂科负责人签订了严禁为药品营销人员“统方”承诺书。党委书记、副院长马英、副院长李洪彦、张立志,医院纪检监察、医务科、网络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马英书记主持。
约谈会
党委书记、副院长马英提出,各供应商要充分认识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适应医改新常态,切实做到行业自律,守住法律底线,坚决杜绝以“回扣”或“提成”等违规违法方式开展医药产品的推销营销。
马书记要求我院工作人员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坚决不为医药营销人员“统方”;二是不利用医院内医疗信息管理系统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医生临床用药情况等医疗信息;三是不对外泄露医院内部有关药品、耗材等监控管理的公示信息;四是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
张立志副院长强调,将在工作中积极支持纪检开展“反统方”工作,加强部门监督管理与法制教育,坚决履行一岗双责。既要体现患者至上,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根本宗旨,又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求。
李洪彦副院长指出,医院将加大信息管控力度,严禁任何药品购销信息的泄露,希望院内各部门和各供应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信息化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降低廉洁风险。
约谈会
党委委员、党办主任崔承业代表医院党委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全院职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民市纪委“十个严禁”和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一起构建和维护廉洁和谐的医疗生态。
最后,马英书记着重强调,全院职工要把好思想关,做到廉洁从政、廉洁行医,自觉接受各界群众监督。各供应商在购销工作中,既要做好行业自律、廉洁从业,也要把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反映到医院纪检监察部门。严于律己,警钟长鸣,把廉洁自律作为重中之重,共同营造清风正气、廉洁文明的医药购销环境和医疗氛围。
党办:崔承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