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医师报》微信头条报道了新乡恶性“医闹”事件:一名58岁男性患者在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做腋窝包块穿刺检查前,突发呼吸心跳骤停死亡。后患者家属纠集数十人连续4天围堵医院,在门诊大院内设供桌、放哀乐、扯横幅、摆花圈,严重扰乱医疗秩序行为。11月10日,新乡市公安机关调动全市300余名警力依法强行带离和处置相关人员,恢复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随后,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对31名违法行为人员予以处理。其中,刑事拘留10人,取保候审4人,行政拘留17人。
新乡警方依法严厉打击“医闹”的做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点赞。新乡恶性“医闹”事件的结果再一次证明: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以前患方企图依靠“医闹”来表达诉求、获得赔偿的路子是行不通的。遇到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必须冷静下来,通过正常协商或司法途径进行维权和表达合理诉求。
今年,公安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多部委多次明确指出,“医闹”是违法犯罪行为,要求各地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因此,本次新乡警方拘捕31名医闹分子,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取保候审等处罚,是合法合规、值得肯定的做法。但为警方点赞的同时,我们也要进一步反思,如何从源头遏制“医闹”,将防范“医闹”的关口前移?毕竟,一旦“医闹”规模升级,演变成针对医院或医务人员的大规模打砸烧事件,届时再大规模出动警力平息,所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更重要的是,即便事件得以平息,医患之间也将留下难以弥合的信任鸿沟。
从既往发生的多起“医闹”事件来看,目前绝大多数医院无力独自应对和阻止“医闹”事件的发生、发展,因此,执法部门的及时、快速、果断干预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比严厉打击“医闹”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转变观念,变“被动灭火”为“主动防闹”,将打击“医闹”关口前移,积极建立常态化的预防、预警机制。对可能导致医患矛盾激化,危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以及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苗头及早介入,果断处理,不给“医闹”分子任何可闹的机会,这才是打击“医闹”最省力也最有效的做法之一。
防治“医闹”的“中山模式”值得推广
其实,早在2013年,《南方日报》就报道了广东省中山市防治“医闹”的“中山模式”:一旦医院出现“医闹”情况,警方应在15分钟内派出不少于10名警力到达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对患方进行法制宣传,劝其通过司法调解或者法院起诉等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果患方出现围堵医院、摆放花圈、扯横幅等“医闹”行为,警方将迅速组织3倍于患方人员以上的警力,由分局领导带队到现场,将患方强制带离医院,引导医患双方进行调解。中山市人民医院党办主任周小雕回忆道:“过去一闹就是一天,现在几分钟恢复秩序,这就是变化。”
《医师报》11月16日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