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
解决因病致贫返贫工作政策问答
1、开展医疗保障救助脱贫行动有什么重大意义?
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医疗保障救助脱贫行动,按照渠道不变、分别报销、救助托底、精准保障的原则,建立“一站式”医药费用报销机制,明显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到2020年有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2、医疗保障救助对象的范围是什么?
由扶贫部门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3、提高了哪些待遇?
(1)提高了参保资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资助。
(2)提高了门诊统筹报销待遇:2016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报销比例70%,封顶线每年每人200元。
(3)提高了门诊大额慢性病待遇:对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精神障碍、活动性结核病、帕金森氏病、器官移植术后治疗(仅限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共18种普通慢性病门诊治疗年度最高报销6000元,报销比例75%;对恶性肿瘤、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尿毒症期)、重症精神病4种重大慢性病门诊治疗年度最高报销15万元,报销比例90%。
(4)提高了住院报销待遇:住院起付线降低50%。县内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90%。
(5)提高了大病报销水平:取消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50万元。
(6)提高了医疗救助水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具有18种普通慢性病和4种重大慢性病资格的人员,合规医疗费用个人年自付部分超过1000以上部分,按70%比例年度最高2万元的标准给予医疗救助;住院救助不设起付线,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自付医疗费用,按80%的比例年度最高救助7万元;重特大疾病救助经住院救助后的超出部分按90%比例救助,年度最高救助20万元。
4、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医疗保障救助对象2016年8月1日以后发生的的医疗保险费用纳入救助范围。
5、谁负责办理医疗保障救助工作?
各级人社部门负责医疗保险救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民政、扶贫等部门负责医疗保险救助政策的宣传解释及困难对象的认定工作。医保经办机构和民政部门负责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结算。
6、办理医疗保障救助须提供的手续?
城乡医疗保障救助对象办理医疗保障救助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保卡(银行卡)复印件; (2)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诊断检查报告单等材料; (3)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医疗保障救助对象认定材料。
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