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尚不具备网售处方药放开的社会基础和产业基础,监管部门是从全局考虑,且更主要的是考虑安全性和有效性。
时隔3年,备受关注的网售处方药终于有了新进展。11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官网发布《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医药电商崛起的时代,处方药互联网销售一直是业内关注热议的问题,也有不少人呼吁处方药互联网销售“开禁”。不过从最新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看,CFDA仍然持保留态度,暂不打算放开处方药网上销售。
早在2016年底,国家发改委官网就发布了《互联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试行版)》,明确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寄、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当时,有不少业内人士就认为,网售处方药开放的希望,基本已经破灭了。
然而,此次发文的意图是什么?又将对整个行业带来怎样的影响?为此,《中国县域卫生》记者采访了中国药科大学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CFDA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顾问康震,德开网上药店CEO夏语,以及医改政策专家、基层医生。
CFDA发文,意指何方?
众所周知,非处方药网售已实施多年,其销售模式也已受到大家的青睐。与普通网络购物不同,越大的网售处方药市场也意味着越大安全隐患。急切的医药电商在迅速扩张时,伴随着各种打擦边球“销售”处方药等违规情况。
业内人士认为,处方药网售打开,必然会引起网售假药、劣药的现象横行,患者通常无辨别知识或技能。如何规避假药、劣药,将给监管部门带来较大压力和困难。另外,药品物流的质量保障问题,药品是特殊商品,对储存及运输环节有特定要求。处方药网售,为保证药品质量,物流运输必须满足相关的药品要求。而现有物流配送条件能否达标,将直接影响药品效用和安全。
对患者来说,网上更低廉的价格无疑对目前药价起到降温作用。然而,药品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在我国,群众自我药疗历史悠久,观念根深蒂固。许多消费者对于只有凭医生处方才能购买处方药难以理解。特别是心血管、糖尿病等长期服用的慢性病药物,患者大多认为长期处方不变,到医院处方给自己增加了麻烦。有声音认为,如果能够网购处方药,用药安全则很可能无法保障。
因此,《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违规发布处方药信息或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处方药的,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明令禁止”,是福是祸?
关于网售处方药能够“开禁”的问题,一直为相关方面所关注,包括药企、医生、执业药师等。此次,《征求意见稿》一出,“朋友圈”炸开了锅。有人表示愤怒,有人觉得是利好,也有人选择静观其变。
其中,《征求意见稿》要求: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配备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这么看来,网上药店未配备执业药师,那就不能网上售药了。
对此,康震强调,从安全用药角度来看,药师必须从管理药品质量和单纯的处方调剂角色,转向管理患者用药安全、监护患者用药过程的角色。药师应该多接触患者,了解患者的用药情况,提供咨询服务并指导用药,甚至帮助慢病患者进行药物重整以及监护患者的用药过程。这一角色的转换,需要药师的职责从买卖药品转向服务患者。
“当有一天打开了执业药师服务患者的大门,执业药师可为更多的患者提供安全用药服务,跳开药店药品买卖的束缚,收取一定的药事服务费才是真正的春天。”康震忧虑地说。
近日,湖南省湘西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管局一行30余人深入扶贫村永顺县灵溪镇洞坎村开展“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等一系列下基层活动。
一直以来,边远山区的医疗机构只是配备基本药物,品种少,购药不方便,不能满足当地群众的用药需求。在基层医生对药品分类管理等认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的现状下,互联网的方便性、实用性带来了方便。
一位社区诊所的马医生就此表示:“这个政策对我们基层医生影响很大,之前可以在医药电商采购处方药,可以享受15%-20%的折扣。比如,我们常用的一种药,我们买一盒49元,两盒就能包邮,取消网售处方药后只能从药品批发商处买,同一品牌、同一个药品就要59元。我们进价贵,卖给老百姓自然也贵了。”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该规定或对当下医药电商尤其是网上药店业务产生重要影响。
为此,夏语表示,《征求意见稿》中的政策内容与2014年的比起来,多了很多执行细节,可操作性更强。但他认为,《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中的“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是“走了倒车”。原因很简单,有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的企业都是合规经营的规模企业,他们的行为更易监管,处方药信息的发布有利于患者更便利、更高效地获得服务。“应该把监管重心放在销售管理方面,而不是牺牲患者的知情权和便利性。”
也有人说,随着政策的进一步落地,国家很可能会对医药电商的执业药师数量和职责进行更严格的要求。届时,对于那些执业药师配备薄弱的医药电商来说,真正的大考才算正式到来。因此,《征求意见稿》一旦正式施行,将逐步壮大的医药电商拨向正轨,有利于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严格监管处方药,安全必须放第一位
此前,国务院在今年(2017年)陆续取消了医药电商的A、B、C证的认证工作,但业内普遍认为,这并不意味着CFDA放开了监管。
CFDA药化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网上网下一致’原则进行监管。网络药品销售者应具备药品生产、经营资质,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这也就意味着,医药电商的从业者应认清形势,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才是企业长远生存之道的理念。
一位多年从事医药行业政策分析的专家告诉记者:“假设一位北京的患者,在一家上海注册的网上药店购买药品,由广州的第三方物流公司配送,最后患者服药出了问题,该由谁负责?所以,对于部分企业来说,就是自己害自己,本身偷售处方药就不合规,现在食药监管部门‘一刀切式的禁止’,再没有漏洞可以钻了。”
的确,有不少新闻曝光,很多处方药并不是需要处方才能售卖,完全不合规,什么药都有,“触目惊心”。
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政策医改专家表示,国家在政策层面从未放开网售处方药,这一次只是重申了这一态度。尽管近年来,企业都在探索医药电商、尤其是网售处方药,但至今一些关键问题尚未解决。例如,仓储物流,目前尚未有一家快递公司能真正将药品物流做起来;出现问题后,相关方的责任划分也不清楚。
此外,这位专家还强调,我国目前尚不具备网售处方药放开的社会基础和产业基础,监管部门是从全局考虑,且更主要的是考虑安全性和有效性。
记者|曹秋香 来源|中国县域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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