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知道的,关于“网售处方药”的未来……

来源: 21世纪药店/cn21ydb

医药行业是一个“政策市”,医药电商行业更是如此,尽管该征求意见稿对当下医药电商尤其是网上药店业务或将产生重要影响,但多元化的健康服务提供商、互联网+依然是医药流通行业发展的机会所在。


11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简称CFDA)发布《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强调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落实监管部门责任,规范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交易行为。


《办法》要求,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该规定无疑对当时仍沉浸在双11所带来的销售狂欢中的医药电商企业一计当头棒喝,也打破了不少人最少三年的网售处方药的期待。


早在2014年5月,CFDA发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过2014年的这份意见稿最终没有落地正式发布,但依然成为不少医药电商从业者的希望。


网售处方药的探索


自2005年《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颁布以来,医药电商政策出现多次反复,并一度出现叫停第三方药品网上零售试点的情况。

2017年医药电商的资质性门槛迎来多次“解禁”




4月7日, CFDA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正式取消医药电商B证和C证,对网上药店予以放开;


9月30日,国务院又公布了新一批取消行政许可的事项,其中就包括备受关注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简称医药电商A证)审批。


电子处方试点方面,除了顶层监管的“破冰”之外,各地试点已走在前列。如西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今年5月发布了《药品零售企业推行电子处方服务工作方案(试行)》,计划在该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有条件的零售单体药店推行电子处方服务。而在西安食药监之前,成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年9月就在全市推行了零售药店试点电子处方。


不过,在“松绑”的同时,对医药电商的监管并未放开。如“双11”前夕,CFDA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旨在加强行业监管;11月14日的征求意见稿也明确B2C业务必须建立可追溯体系,B2B业务要自建药品交易信息监测机制,CFDA将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其实本次征求意见稿中对网售处方药的谨慎态度,并没有超出行业人士的预期范围,毕竟对于网售处方药的安全性问题,业内一直存在争议。真正让业内人士感到惊讶的是,在国家鼓励行业创新,推进互联网+医药的融合,培育新业态的大环境下,征求意见稿不但没有放开药品流通主力品类——处方药的销售,反而进一步严格规范,甚至出现禁售处方药的可能。


关于网售处方药的探索这两年一直没停止过,其中有一个事件不容忽视。2016年初,有医药人士在微信公众账号上爆料,某第三方平台正在进行“处方药价格大战”,其中最吸人眼球的是辉瑞制药生产的万艾可在没有执业药师指导用药的情况下,以1粒装70元包邮的方式对消费者进行促销,并借此实现引流。有了“先河”,更多处方药开始在医药电商渠道展示与销售,各大第三方平台也加大相关领域的部署,自行探索运营模式,以便提早占领行业风口。


有医药电商从业者向记者表示,从去年开始,不少电商企业为了吸引客流,开始大规模销售包括抗生素在内的各种处方药,甚至以促销、买赠等手段实现处方药销售的大幅增长。这种操作方式虽然短期提升了医药电商的整体销售数据,但同时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这也为最新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埋下了伏笔。


“如今回过头来看,当初部分电商企业的大胆行为等于是自己害了自己,本身偷偷销售处方药就不合规,还大张旗鼓地干,进一步凸显了处方药网售的不规范。在药品管理法还没做出修改的环境下,监管部门选择一刀切方式禁止处方药信息页面的展示,让行业再也没有漏洞可以钻了。”有电商人士如此点评到。


业内人士怎么看?


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网监中心监测显示,以天猫医药馆为例,其平台展示的近30000个药品信息页面中,接近一半的产品信息为处方药信息,虽然其处方药的销售体量不得而知,但从展示页面的占比可以看出处方药在医药电商领域的重要性。


14日晚,当征求意见稿一出,记者的朋友圈便被刷屏了,有人哀其不幸,有人欢呼叫好,也有人选择静观其变。


阿里健康连锁药店总经理张移兵用一句简单的“让子弹先飞一会儿”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而更多的医药行业人士则对本次征求意见稿所提及的内容能否最终落地执行持观望态度。


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由于取消了运营企业在电商渠道方面的资质认证,这就意味着只要是有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向所属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备案申请,备案申请通过即可通过网络进行药品销售,这无疑将大大方便医药经营企业向电子化商务方向的转型。


“征求意见稿虽然进一步限制了医药电商企业网售处方药的可能,但在业内,无论是监管人士还是企业运营者,对于网售处方药的态度都有不少的争议与分歧,因此这部分修改最终能否落地,还有待观察。”

——某电商负责人


“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行业监管的进步与升级,其发布意味着国家没有想打压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而是通过进一步规范行业,为规范发展扫清障碍。

——曾在康爱多担任副总经理职务的陈文霞


“这个意见稿对于一些主要销售处方药的B2C企业影响最大,可能导致医药电商B2C路径就此关闭,行业将进入互相监督、互相举报、互相拆台的实践阶段,过往部分企业计划通过建立官网谋求打通处方外流的想法也将付诸一炬。

——电商从业者


风物长宜放眼量。无论政策环境怎么变,医药电商的商业本质依然是提供产品和服务。正如某业内人士所言,医药电商作为常新领域,不可能每天等风来等政策到,假如抱着这种心态,还不如直接闭门谢客,自变和迭代才是行业的经营命门,医药电商必须在创业路上审时夺势、顺势而为、雷厉果断,才能创出自己的一番天地。


各业态融合趋势明显


环顾当前的客观环境,即便政策因素还未明朗,但消费者的药品消费是刚性需求,购买习惯也已经逐步向电商渠道转移,可以明确预判,医药电商仍然是行业未来发展的主流趋势之一。


不过在发力的过程中,以B2C为核心发展模式的医药电商企业可能迎来最大的发展压力。“毕竟OTC产品盈利能力有限,且价格大多透明化,运营企业很难通过这类产品获取盈利而生存,之前众多企业争相布局B2C市场销售OTC产品,也只是为了抢占流量,为日后的网售处方药抢占位置,一旦失去了网售处方药的可能,这类以OTC为流量入口的B2C企业将无以为继,很可能陆续退出市场。”某业内人士说道。


在此背景下,发力O2O模式就成为众多电商企业的选择。有线下实体药店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刚一发布,不少线下药店负责人就弹冠相庆,认为这将大大利好线下实体药房,毕竟在政策支持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的背景下,线下药房成为合规销售处方药的主要途径,无论是第三方平台还是品牌电商企业,都必须拉拢线下实体药店,才能够触动处方药销售这块蛋糕。因此争取线下实体药店资源,发力O2O模式,就成为B2C合规经营,寻找市场蓝海的一种可行路径。


当然对于部分具有远见的品牌医药电商而言,早在2016年,由于看到网售处方药政策迟迟没有落地,为了避免触碰政策红线,它们已经通过开展医药与医疗集合的模式,实现医药电商的跨界转型,为处方药的合规销售打基础。


以健客网为例,它们早在2016年就先后在广州、重庆、海口等地投资建设互联网医院,以“医+药”结合的模式,探索医药电商的转型以及合规销售处方药的路径。除了健客网,包括七乐康、1药网、好药师、康爱多等其他品牌医药电商企业,也已经在互联网医院布局上取得一定成绩,第三方平台也有类似举动。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卫计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征求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下称《意见》)互联网诊疗活动的范围,《意见》也给予了界定,只有“医疗机构间的远程医疗服务和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慢性病签约服务”才能进行互联网诊疗活动,其他形式的互联网诊疗活动“不得开展”。


《意见》还明确规定了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准入前提。其中,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不得使用互联网医院、云医院、网络医院等名称”,而“应当使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而事实上,目前几乎所有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都称自己为“互联网医院”“云医院”或“网络医院”,单单就这一项,就会对目前已获批的互联网医院产生强大冲击。因而众多品牌医药电商企业所尝试的结合模式,能走多远仍值得商榷,而且现阶段通过互联网医院“暗度陈仓”售卖处方药,甚至违规销售假劣药的报道已开始被监管部门关注,目前的互联网医院良莠不齐,打着“老军医”“老中医”在网上冒充互联网医院的有之,“魏则西”事件中莆田系网上类似广告医院还没有销声匿迹,何况大部分中小互联网药商根本承受不起“互联网”医院的开办费用和必备的条件,这是否是未来的销售处方药的方式不值得乐观。


当然,对于医药电商与医疗服务及医药供应链服务的融合趋势和新业态的显现,行业人士还是普遍认可的。健康998集团、好药师网上大药房CEO蒋志涛就认为,OTC销售与处方药销售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运营思维与体系,前者可以通过花哨的手段获取流量,但后者必须通过医生这一专业渠道,通过获取处方才能做到合规与畅顺,从而争夺处方外流市场。因此在现行监管趋势下,医药电商要成功突围,就必须抢占医生资源,以此为流量入口,进而开拓电商药品销售的市场份额。


“在新医改不断加深、医药分开的大环境下,处方药销售对于医药电商而言仍有巨大的吸引力,我相信行业人士即便面对再多的困难,也会努力开拓创新,以合规模式打通医药电商的处方外流路径,只是在这过程中,谁能到达彼岸,就很难说了。”蒋志涛总结道。


有一点值得关注,不论是相关文件和总局领导讲话都强调“线下和线上”相统一原则。行业对处方药完全禁售的不宜盲目悲观。一方面本身我国的处方药分类急需改革,比如抗生素纳入处方药管理实属必要,但一些常见的被实验室和市场验证的心脑血管慢性药,是否还是纳入现行处方药的管理制度也有待商榷,改革势在必行。


另一方面,既然强调“线下和线上”相统一,那目前征求意见稿与以前文件和总局领导表态有一定的冲突之处,相信在正式稿出台之前会有些微改动,业内切不可哀鸿遍野,做好自身服务,增加客户粘性,练好内功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