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行为,切实加大各级幼儿园的监管力度,强化幼儿园的卫生管理,不断提升我市学前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水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联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大队于2017年11月7日至11月22日对全市所有注册托幼机构(82家)进行了卫生保健综合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依据《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工作要求,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保健知识测评等方式,针对托幼机构环境卫生,儿童个人卫生、食堂卫生、保健室设置及人员配备、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及儿童健康检查、传染病管理及消毒、儿童膳食营养、卫生保健工作信息化管理、卫生保健十项核心制度的建立及实施等,全面进行评估。指出存在问题,现场给予业务指导,强化卫生保健员业务能力,并限期要求整改。对二次评估仍不合格的托幼园所,将取消该园办园资格。
此次评估工作,全面摸清了目前我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现状,找到了工作薄弱项,为进一步促进工作提供了依据。有效促进了我市托幼机构规范化管理,为全市儿童提供了更加安全、舒适的生长就学环境,切实保障了儿童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