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卫发〔2017〕355号),现将企业认定申报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申报企业须为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和药品阳光采购平台内的生产配送企业。
二、申报资料
1、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需提交各法人机构的企业资质(工商、税务、药监等相关资质)、集团内部隶属关系工商登记相关证明及仅销售本企业药品的证明。
2、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1家国内总代理)提交代理资质及相关资料。
3、药品上市许可持有者申请所委托生产、经营企业视同生产企业的,提交上市许可资质、所委托企业资质和委托授权关系证明。
4、集团型流通企业,提交加盖工商部门档案查询章的集团登记相关资料及持股证明。流通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交加盖工商部门档案查询章的出资证明材料;流通企业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交在工商登记机关最近一次备案的记载其股东及股本构成情况的公司章程,并加盖集团母公司及本公司印章。
5、关系为总公司分公司性质的,需提交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企业资质(工商、税务、药监等)及集团内部隶属关系相关证明。
三、资料报送方式
1、纸质版邮寄报送。企业将纸质版申请函和相关申报资料邮寄至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申报资料首页含目录。申请函上写明申报事项并注明委托办理申报的代理人及其职务身份、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申请函和申报资料每页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电子版邮箱报送。企业须同时提交电子版资料。将纸质版申报资料扫描打包后报送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邮箱。邮件名称及附件名称中都应含有申请企业名称。每份单独文件或图片名称都应简要注明所包含内容。电子版应包含全部纸质版资料且内容一致。扫描效果应确保内容清晰可见。
3、资料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220号,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邮编:730030。
邮箱:gslprd@163.com
电话:0931-4818100
四、审核流程
省卫生计生委将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等相关监管部门根据企业申报情况不定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导入平台,待两票制验票系统启用后运行。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
(本文转自医药网 作者: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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