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监督【2017】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今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汇总及个案抽查结果一并公示。
(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双随机抽查结果汇总表
(三)双随机个案抽查结果公开
1.公共场所
2.学校卫生
3.供水单位、涉水产品
4.消毒产品
5.餐饮具集中消毒
6.医疗机构
7.传染病防治
8.职业和放射卫生
9.病媒生物防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