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宪法宣传日,卫监君带你走进宪法宣传周

来源: 宝山卫生计生监督/bswsjsjd

今天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十九大召开后的第一个宪法宣传日。12月4日至12月10日是上海市第29届宪法宣传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化普法工作,推动法治宝山建设,今年宝山区以“维护宪法权威 建设法治宝山 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开展第29届宪法宣传周活动,卫监君带你一起了解宪法,走进宪法。


【宪法日的确立】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1982年12月4日,中国现行宪法正式颁布实施,国家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此后每年12月4日为“宪法宣传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宪法小知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治理的总章程。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106条。被称为五四宪法。五四宪法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


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5年1月17日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30条,被称为七五宪法。


第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8年3月5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60条,被称为七八宪法。


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后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


【公民的权利义务】


【宪法宣传日的意义】

1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落实依宪治国,发挥宪法作用,维护宪法权威。


2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普及宪法知识,有助于公民通过各种宪法宣传活动感受宪法的价值,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能够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营造建设政治文明的良好氛围。


3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4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我国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我国宪法的国际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