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4专访 | 实现人民期待,保障群众健康(上)

来源: 晋中卫生计生/jzwsjbgs

导读

11月28日《1034新闻会客厅》邀请晋中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霍卫平,围绕“实现人民期待,保障群众健康”这一话题,向大家介绍了市卫计委推进“健康晋中”建设、保障群众健康权益的工作情况。



 Q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市委政府今年将 “健康晋中”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那么什么是“健康晋中”?


  A

健康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安康幸福,是重大的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健康服务。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健康中国”“健康晋中”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各个领域,涉及到很多部门的职责,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大家共建共享。我们要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这项工作,让晋中300万人民能够以更加健康的姿态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Q 

市卫计委是如何推进“健康晋中”建设,保障人人享有健康的权利?


  A

我们将2017年确定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的“落实年”,把路线图、时间表细化为施工图,抓住“健康晋中”建设这条主线,以1、8、3为抓手,推进全面工作的运行。

1是一个重点,即深化医改,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今年我们突出抓的一项工作是全面推开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这项工作是楼阳生省长亲自主抓的标志性改革。目前全市11个县(区、市)全部成立了医疗集团。

8是八件实事,一是为100万城乡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二是为全市城乡怀孕妇女提供免费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三是扎实开展健康扶贫工作,为4个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农村妇女提供免费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四是完成晋中一院迁建任务;五是预约诊疗平台覆盖全市所有县级综合医院;六是开展贫困地区“医卫双优下基层活动”;七是开展健康教育“十进”(进家庭、进村居、进学校、进医院、进集市、进工地、进机关、进企业、进部队、进公共场所)活动;八是免费培训乡村医生5000人。目前,这八件实事都取得了应有的成效。

3是三项行动,一是推进健康扶贫工程,要精准施策,着力解决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二是深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的行动,围绕患者的需求,从挂号、护理、日间手术、日间诊疗、急诊急救、服务态度入手,从细节上改进我们的服务,提升群众就医的获得感。三是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今年是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深入开展改水改厕、城乡环境整治、重大疾病的防治等工作,使我们每个人都成为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断地提高全民的健康素质。



 Q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致辞中,特别提到了我们的人民有了自己的家庭医生,今年市委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卫生计生系统为民办的八件实事都提到了为100万城乡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有哪些呢?


  A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以乡村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平台,注册全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为主,二级以上医院的专科医生为辅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通过签约的方式,使家庭医生与辖区居民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契约式服务关系,为签约家庭和个人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Q 

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什么时候开始的,现在进展是什么样的情况呢?


  A

我市从2013年就探索开展签约服务了,不过,那时候还叫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主要针对的是农村居民。2016年,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委下发了《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作为“健康晋中”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先后印发了《晋中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和一系列有关政策,逐步建立了签约服务收付费、医保、分配激励、连续用药等保障机制。今年年初,我市把为100万城乡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列为民办10件事之一。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深入开展了“家庭医生六个一活动”、“家庭医生六进活动”、“家庭医生宣传月”和打通最后一公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专项行动,优化签约服务模式,规范签约服务流程,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预约转诊、健康管理等连续协同的签约服务体系有序建立,取得了初步成效,较大提升了群众医疗卫生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到10月底,全市已经建立了1999个服务团队3827名家庭医生,为150余万城乡居民提供了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了44.97%。其中,为62万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17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了规范化的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获得了签约居民的好评。



 Q 

在哪里能和家庭医生签约呢?


  A

按照充分告知和自愿选择的原则,只要城乡居民本人同意,就可以和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家庭医生团队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可以在居住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中自由选择家庭医生签约,无需缴纳签约费用,不出社区/乡村便能让您享受到基层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当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诊治时,还可以帮助签约居民进行转诊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协议期间,签约居民不满意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服务的,可与基层医疗机构联系,就近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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