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医药地方台” 可订阅哦!
12月12日,山西吕梁市药监局发布公告,对柳林县康旺大药房等34家药品经营企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公告显示,全市药品市场交叉检查发现,柳林县康旺大药房等18家药品零售企业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规定的行为,依据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决定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兴县蔡家会镇康德药店等16家药品零售企业存在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行为,依据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决定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限期整改,待企业整改结束后,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局组织现场检查,通过检查的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长按指纹
一键订阅
医药地方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