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关于“网上送检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来源: 冠悦医药/gyyiyao

关于“网上送检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2017年12月13日 发布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切实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客户需求,我院完成了“ 网上送检系统”的升级改造,现定于2017年12月15日起正式上线运行,各有关单位须通过该系统网上提交检验申请。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的业务类别

 

目前“ 网上送检系统”可提交检验申请的业务类别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细胞、菌毒种、实验动物等的注册检验、进口检验、合同检验、委托检验、复验、生物制品批签发。其中:

 

(一)按照程序要求,复验申请应由相关业务所受理后,客户通过“网上送检系统”填写相关内容。

 

(二)生物制品批签发仍按原要求提交申请,登录方式由原网址(bio.nifdc.org.cn/pqf)变更到“网上送检系统”中。

 

二、系统登录及相关要求

 

(一)送检客户通过我院外网(www.nicpbp.org.cn)左侧“检务公开”下的“网上送检”登录系统。

 

(二)登录前需进行注册,注册后请及时完善客户资料,须填写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送检客户需仔细阅读送检须知,明确业务类别,按要求填写送检信息,并上传资料,需上传的资料主要包括:

 

1.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或省(市、区)食药监部门出具的注册检验通知单、或进口药品质量复核通知单、或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扫描件)

 

2.申报单位的申请函(扫描件)

 

3.对于抽检的,需提交抽样凭证及记录(扫描件)

 

4.进口通关单(扫描件)

 

5.质量标准(扫描件)

 

6. 使用说明书(扫描件)

 

7.包装和标签的照片(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等除外,须体现产品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包装规格、产品批号或序列号或编号、生产日期或有效期至、贮藏条件等)。照片以JPEG格式为主且大小不宜超过5MB。

 

按照要求,上述资料为必须上传的资料,送检客户须保证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与现场提交的资料一致。

 

(四)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客户应及时携带样品及相关资料到我院业务受理大厅办理送检手续。

 

(五)送检客户可通过该系统的“检验进度查询”功能查看检验进度。

 

(六)检验完成后,我院会根据送检客户预留手机电话,短信推送报告查询通知,送检客户可通过“网上送检系统”查询检验结果,最终结果以收到的检验报告书为准。

 

(七)“网上送检系统”的检验进度查询功能、报告书查询功能,目前只提供给网上提交申请的送检客户,因此,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送检时间,保证客户及时查看检验结果,请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使用“网上送检系统”。

 

三、问题反馈

 

各有关单位在系统使用时如有问题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院取得联系。

 

(一)网上信息填报问题:010-53852441

 

(二)系统运行问题: 13810051251

 

(三)问题及建议反馈: zongheyewu@nifdc.org.cn

 

附件:“网上送检系统”简要操作说明(详情请查阅原文)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