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接抚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近日发布的公告,
自2018年1月1日起,
我市将开始取消使用医保卡就诊!
参保人员就诊时出示社会保障卡
(过渡期医保卡也可使用)或身份证
公告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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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鉴于各定点医疗单位的读卡器已全部配备到位,请各位参保人员就诊时出示社会保障卡(过渡期医保卡也可使用)或身份证,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取消使用医保卡就诊。7周岁以下人员现可做卡通社会保障卡,由于省厅发放较晚,暂时保留凭有效户口簿就诊的渠道。
抚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