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药闻”不断。日前,一位留日医学硕士卖假药获刑,因其将成本几十块的药以数万元卖给癌症病人。另据媒体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近日曝光了一些药店租个执业药师证代替药师指导患者用药的“挂证”行为。
在上述报道所提及的问题之外,近年来,网络售药的监管难,正成为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所共同面临的困境。
明知布满骗局,但许多消费者仍存有侥幸心理,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政府和行业层面该如何破解这些难题?
美国
政府、行业组织各司其职
在美国,网上处方药的销售由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和行业组织共同监管,相关法律包括《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案》和《互联网药店消费者保护法》。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主要负责监管网上药店是否销售未批准新药、假劣药品和无有效处方的处方药,向可能非法销售处方药的网站经营者发送警告信。
警告信发出后,要求药店方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自己将采取的整改措施,并说明如何防止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如果网上药店在收到警告信后没有采取整改措施或者整改不够充分,FDA 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与司法部相互配合,共同查处和打击网上药店违法行为。因为司法部门可以“重拳出击”,对未凭有效处方售药的网上药店和医师提起诉讼。
此外,美国也特别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管作用。美国全国药房理事会协会(NABP)是网上药品销售的行业保护机构,负责对网上药店进行认证。获得认证后的网上药店,在其网站首页都会有一个VIPPS的标志链接,可链接到美国药协会网站,消费者可查询到认证信息。
对于通过VIPPS认证的网上药店,美国全国药房理事会协会每年还会组织一次年度评价,每三年要实施再认证,及时更新网上信息。而对于没有通过VIPPS认证的网上药店,协会将开展持续审查,并将审查到的非法网站进行公布,以警示消费者不要在非法网站购买处方药品。
英国
与网络公司合作
英国对于实体药店药品的售卖向来管得很严。去药房买药时,药师会告诫人们买自己所用药,尽量不要代买。如果买的量比较大,还需要出具自己的病情记录,不然不允许销售大剂量的药品,杜绝人们“囤药”。但在网上,这些相应的监管就缺失了。
过去5年中,英国人上网购买的还是比较普通的药品,比如减肥药或缓解精神压力的药物。然而,随着越来越多重症患者到网上寻找“保命药”,英国医疗卫生部门对网上所购药物的用药安全更加担忧。
在英国从事癌症研究的约翰・托伊教授说:“患者在网上自己买药、自己治病的现象让人非常担心。任何希望(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治疗药物的患者应该向他们的医师说明情况,否则可能会影响他们正在进行的治疗,从而产生负面影响。”
对此,英国皇家药学会正在通过各种方式建议患者辨别售药网站的正规性,让人们学会判断网上的药品是否安全并得到合理监管。不过,他们的建议范围只适用于在英国注册的药房。该机构发言人说:“不幸的是,我们对在国外发生的事情没有影响力或发言权。我们只能警告民众其危险性,要说的很简单:别买。”
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也在努力与网络公司合作,加强监管措施。比如,自2015年7月1日起,eBay(线上购物网络)英国站的卖家在线出售任何药品,必须首先在英国药监机构(MHRA)注册,同时还要展示欧盟通用标识。
网站规定,处方药所需要的任何配品,都要由有执照的医生(如医生、牙医、验光师、配镜师、药剂师或兽医)来配方,否则不允许售卖。有些药物在常规销售清单中,也就是非处方药,这一类产品是允许售卖的,但是网上药店需要出具或显示一个常见的商标主管单位的许可。对于违反此项规定的英国站的卖家,eBay会采取删除产品和限制卖家销售特权的措施。
但他们同时表示,全球范围内的其他地区是没有此项规定的,所以这样的努力在跨国界药品销售时会受到一定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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