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日前,河北省局印发通知于2017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将组成11个督查组在全省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双随机飞行检查暨非法会销虚假宣传专项治理督查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督查将采取飞行检查和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各地各监管部门是否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了100%全覆盖监督检查以及保健食品非法会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开展落实情况。
随机抽查,每地抽取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不少于2家,并侧重于减肥、辅助降血糖等高风险品种企业;每地抽取的健食品经营企业不少于5家抽查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凡发现风险隐患点一律记录在案,并责令企业负责人一律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对于较大的风险隐患一律责令企业负责限期整顿,并委派专门工作人员进行盯防,严控保健食品安全隐患发生;对存在虚假宣传的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惩。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