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将近,有些医保、新农合患者还在医院住院,这些患者的结算问题,无心姐想针对不同的群体、几种特殊情况,提醒大家注意一些事项,以免造成不报销或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A、2017年参加的是新农合,2018年参加居民医保的
2017年医保、新农合的政策都相应有不少调整,特别是今年大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范围的放宽,让许多原来只能参加新农合的农民,能够走进城镇居民医保的群体中来,于是一些能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2018年不再选择参加新农合,而是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那么,有些正在住院的这样的患者就要注意以下两点:
1、2017年12月31日前能出院的:
如果2017年参加的新农合,2018年选择参加居民医保,且现在正在医院住院的患者,2017年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新农合报销,但是住院费用的结算要在12月31前完成,否则拖到2018年再去结算费用可能会无法结算。记得出院时要及时结账。
2、2017年12月31日前不能出院,2018年1月1日后将继续住院的:
这样的患者就要将本次住院费用分开结算,2017年12月31日前将住院费用中途结算,由新农合报销,在2018年1月1日再次登记居民医保,刷卡住院,那么2018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费用才能由居民医保报销。
B、2017年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2018年未参保或未交费的
正在住院的这样的患者也要尽量在2017年12月31日前结算,如果没有出院,那也要建议中途结账,否则就要等到缴费之后再申请结算,会很麻烦,因为未及时缴费,医保中心会将医保卡封锁,无法结算。如果发现自己没交费能够及时到医保中心缴费,那就不存在上述问题了,所以及时交费很重要,不然会有解卡封锁等待期。在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报销。
C、2017年住院费用花费较多的医保患者,且还在住院并将继续住院的
不管是医保还是新农合,都有年度最高限额,如果2017年度花费较多或超过年度限额的,建议2017年12月31日前中途结算,这样不影响2018年的年度限额的使用。
当然,这些问题的处理还要看个人自愿及住院的那家医院如何处理,如果有需要,建议咨询住院的那家医院的医保科。
希望大家年底前结算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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