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医保中心筑牢健康扶贫四道保障线让贫困群众放心治病 让医生安心看病

来源: 云南医保/ynsyb2016


新平县医保中心筑牢健康扶贫四道保障线让贫困群众放心治病 让医生安心看病

看病难、看病贵是横在医疗系统和广大患者之间的一道鸿沟,是影响医患关系的主要矛盾,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力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的重要课题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深入开展脱贫攻坚,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出动员和部署,新平县医保中心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和精心指导下,筑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四道保障线,让贫困群众放心治病,让医生安心看病。 

第一道门诊保障。在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一般诊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含自付部分);普通门诊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330元,高于其他城乡居民10个百分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高血压、糖尿病申报慢性病不受年龄限制;活动性结核病纳入门诊慢性病;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0%;重性精神病报销达到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90%报销,终末期肾病门诊报销比例90%;

第二道住院保障。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对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到县域外住院的报销比例,具体如下: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95%;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5%;州市级医疗机构、省级医疗机构和省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

第三道大病保险保障。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累计达最高支付限额后,直接进入大病保险,年度报销限额30万元, 25种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大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100%,其他定点医疗机构85%。

第四道兜底保障。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实际补偿比例90%和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万元,达不到以上条件进行兜底保障。

2017年1月至11月30日新平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报销费用452.9222万元,大病保险费用13.2076万元,扶贫大病救助16.3170万元,医疗救助38.7650万元,兜底费用24.8366万元,贫困人员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65%。

 [新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