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长春市卫生监督所对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来源: 长春卫生计生信息/jkcc12320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12月19日午,长春市卫生监督所对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高松所长带领工作人员率先针对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了实验室备案、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实验室人员检验废弃物处置等工作落实情恃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医院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比很重视,但仍存在个别PCR实验室未备案、生物危险标识未标示等问题。


监督人员要求医院对全院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法规和要求,加强管理,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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