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零售的六个风口与九大升级方向!

来源: 云南省零售药店协会/ynlsydxh


2017年是医改政策密集出台和实施落地的一年,与往年一样,药品零售业的发展受到了政策变化和市场变化的双重影响。围绕大健康产业发展方向,药品零售企业把握医改契机,创新服务模式,拓展增值服务,有的以网上药房、中医馆、药妆店、DTP药房、药店联盟等多种形式,推动行业创新发展;有的参与基层医疗机构改革,开展社区配药点建设、处方外配、药房托管等院店合作业务,进行了很多探索。

政策篇:六个发展风口

1.两票制。“两票制”不直接作用于药品零售业,但“两票制”打击了挂靠走票,制约了药品带金销售的洗钱程序,有利于遏制药品销售的回扣贿赂,推动药品中标价和二次议价的价格下降。

2.基层医疗机构逐步增多。为了方便群众看病,国家推行分级诊疗,以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作用,但在各地的方案设计中,并没有考虑到零售药店和利用这些既有资源进行集约化的安排,而是建设和完善了许多带药房的卫生站(所)。

3.零差率继续发酵。且不论医院药品采购中的行政压价、招投标竞价、二次议价形成的医院低进价,仅仅医院药品销售零加成,就使零售药店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药店的设施设备投入、人员工资、铺底资金、经营损耗、缴纳税金、投资者利润,都必须靠进销差价来获得。

4.降低药占比。在管控下,现在大医院的药占比已经由40%向30%靠拢,通过院外配药降低药占比,不仅打开了处方外配的口子,也有利于医药分开。

5.放宽医保定点。2009-2014年,全国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数已从9.6万家增加到19.4万家,医保药店在总店数中的占比也从24.7%提升到44.7%。

6.剥离门诊药房试点。国办1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已经明确:“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市场篇:六大创新性探索

1.大健康理念深入人心。人们对药店的需求不再仅仅是购药,早已扩展到了健康咨询、小病自治、保健养生、器械及化妆品购买。由于药店的行业形象较好,可信任度较高,而到医院流程太繁琐,所以,除了大病、重病外,群众更愿意到药店来解决简单的问题。

2.电子商务逐步推开。整个商品零售业逐渐形成纯实体(传统)商业、纯电子商业和线上线下结合的商业(新零售)三足鼎立、各具优势的局面。其中,新零售是一个爆发点,药品零售业也不例外,传统的药店如何适应?

3.连锁率加快提高。十多年来,我国的药店总数、单体店总数和连锁企业、连锁门店都在增加,药品零售连锁率一直在缓慢提升。2016年末,连锁率已达49.37%,接近“十三五”规划50%的要求,最大连锁企业的门店数已达4085家。

4.集团化加快形成。2016年末,全国药品零售百强企业拥有的门店数已达54391家,占全国药店总数的12.2%;销售总额达1070亿元,占零售市场总额的34.07%,占比上升5.27个百分点,入百强门槛已从上年的1.1亿提升到1.4亿。

5.联采分销有新进展。前些年药品零售企业推出了“联采分销”的合作经营模式,在保持单体药店分销优势的前提下,形成联采的规模优势,但由于多方原因,效果不很理想。改革的方向是:协会化,提供联采团购服务平台;实体化,组建公司直接订单药品生产企业;网络化,建立成员之间的实时紧密联系,将“互联网+”融入医药营销、团购模式;扩大合作,探讨药联体和医联体的协同配套。

6.非药品经营缓慢扩张。2016年,全国药店非药品经营比例为19.8%,这一比例与国际药店业的30%还相差不少。受一些地方医保部门的限制,目前难以按实际需求快速增长。健康意识的增强使得人们更加注重疾病的预防,催生了预防性药物和保健用品的大量需求,也催生了药店的多种经营、一站式购物。

2018年: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积累多年的改革发展,推动全国的社会、市场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因此,2018年,药品零售企业应当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国家“全面取消以药养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健康中国战略,适应国家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转变,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1.医药分开,各司其职

经过了“反对医药分开”和“虚假医药分开”两个阶段,政府和社会形成了共识,开始了虽然缓慢却坚定的医药分开实践。两票制、零差率、降低药占比等医院改革有利于医药的分开;剥离医院门诊药房,比药房托管更加贴近医药分开;紧闭的处方外配闸门正在松动。相信2018年这些措施将更加深入。

2.支持零售药店承办卫生服务中心

近年来,国家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推进分级诊疗,加快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总体设计上,沿用了政府包办的传统思路,忽视了现在遍布各地的零售药店,不分地域情况,重复建设,一律包建小而全的内部药房。

3.连锁率和集中度继续提高

随着城市的扩大、人员的集中、交通的方便,药品零售连锁率还将继续提高。政府要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增加门店数量,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之间的合作联合,支持药品批发企业发展药品零售,以提升药品零售业的行业集中度。这不单是经营规模扩大的经济性要求,也是药品销售及服务质量的安全性要求。

4.支持药联体和医联体的经营合作

药和医之间,是一个彼此不能分开的共生体,无药之医犹如无米之炊。医药分开主要是机制分开,让处方回归治病功能,而彻底脱开营利功能。所以,在医药机制分开之后,要加强药和医在疾病治疗与健康保障方面的合作。政府要支持刚刚起步的药联体、医联体,并支持两者的各种合作。

5.医保应当向零售药店倾斜

医保定点由审批制改为协议制,体现了国务院宽进严管的政策。

一是政府公布医保定点标准和定点规则。药店据此自查合格之后,向医保机构申报,医保机构审查合格,必须签订医保定点协议。如果审查不合格,必须指出不合格之处。如果药店和医保机构意见不一,双方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裁定。定点以后,如果药店和医保机构任一方违反定点规则,应当按照定点规则处理。

二是统一医保支付政策。医保作为社会保障,支付药费政策应该是统一的、公开的,不应对医院售药和药店售药有所区别。为了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鼓励病人到基层医院看病,医保支付对高等级医院和基层医院实行差别报销是合理的,也是可以理解的。

6.融入互联网,发展新零售

当前电子商务在商业流通领域异军突起,很多人工环节已经被电脑取代。新电商经济的特点是超越平台和公司,超越线上和线下,超越地域和族群,以互联网为手段,以云计算和大数据为依托,以满足需求为目标,以供给侧改革为内容,以中小企业为发展重点,新创建一个不断强大的商业流通王国。

药店融入互联网的切入点很多,包括内部管理、进货采购、物流配送、资金运作、药学服务、网上销售,都可以逐步使之电脑化。有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以利用医院电子处方外配、病人网上购药需求、医生多点执业,使自已在实体、电商两个方面左右逢源,互为支撑,扩大自已的经营活动。

7.以社会需要为导向发展多种经营

无论是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不适应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还是此前提出的供给侧改革,都把需要作为了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药店的多种经营,一是提升药学服务。零售药店要配备好执业药师等一线专业人员,以方便、及时、周到地提供药物。特别是对老年病人、慢性病人、康复病人,要探索有效的服务形式;二是拓展医学服务。

发展以大健康为终极目标的多种经营,配合消费者的自我药疗、自我保健、自我康复,零售药店要形成健康管理体系,建立一站式健康服务,这是零售药店跨越式发展的核心方向。

8.进入企事业单位

一些人员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往往设有内部医务室,取其及时、方便、经济的优点。这也相当于一个小而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药店与之结合,提供药学、医学和相关商业服务,可以提高集约程度,降低人力、物力消耗。

9.单体药店并非无路可走

在连锁率不断攀升的状况下,单体药店仍然具有巨大的生存发展空间。

药品零售连锁率有一个适应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最佳值,过低则行业落后分散,药害事件易发,推升企业经营成本和政府监管成本;过高则经营业态单一,不利于背街小巷、社区、农村、边远山区因地制宜形成符合药品经营规律的便利小店,也不方便群众购药。这个最佳值取决于各地经济特别是商贸业的发展水平、医药分开的程度、群众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相关政府部门的政策引导以及当地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策略。

当前,单体药店应当通过联采分销扩大采购规模,通过多种经营扩大销售规模,利用地域优势扩大服务人群,利用社会需求扩大服务范围,争取政策放宽协议医保定点。单体药店要发挥自身在便捷性、差异化、执行力等方面的优势,在市场反应、经营深化、策略应对等方面做好适应性的调整。(郭泰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