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再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来源: 人民医院/zzqrmyy0991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被中央文明委再次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自治区人民医院2011年首次成为“全国文明单位”以来第三次获此殊荣。

作为新疆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辉煌的发展历程和不断积淀的文化底蕴,铸造了“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人文品质,锤炼了一支“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护团队,形成了“救死扶伤,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核心的医院精神。近年来,自治区人民医院始终坚持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思想统领,通过深入开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及诚信法治等教育,提高职工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真正贯穿于医院改革发展的全过程,成为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行动,全面提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水平。特别是今年7月以来,我院积极打造医院文化建设品牌——“文明行医·我参与”活动,在医院全面开展“首问负责制活动”“假如我是一名患者”等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系列活动,通过模拟患者的就诊和住院过程,医务人员积极换位思考,开展了有问有答、文明用语、主动自我介绍、制作温馨提示卡、站立服务、真诚微笑、亲切问候等切实可行的举措,让患者深切体验到医护人员优质服务的温暖。同时,此项活动以月促年,常抓不懈,抓住医疗服务的突破点和医院文化的闪光点,进一步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效果,坚持为患者提供高品质的优质服务,促进医院科学发展。

通过深入开展创城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院职工精神风貌不断改观,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医德医风明显好转,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大提升,各项工作步入良性、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在扶贫济困、防控疫情、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与水平方面居全疆卫生系统前列,起到了大型公立医院的模范示范作用,为保障各族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2015年至今,医院年门诊量由189.9万人次上升到220万人次,年出院人数由12.38万人次上升到15万余人次,年手术例数由8.52万余例增加到9万余例,医院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大提升,在各族人民群众中赢得了美誉,医院服务品牌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作为受表彰单位之一,自治区人民医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文/岳莉  编辑/巴亚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