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血管药物
1、抗心绞痛的药物:如硝酸异山梨酯、β-受体阻滞剂等,若随意中断,易导致心绞痛发作,甚者引起心肌梗塞。
例如:阿替洛尔的临床效应与血药浓度可不完全平行,剂量调节以临床效应为准。停药过程至少 3 天,常可达 2 周,如有撤药症状,如心绞痛发作,则暂时再给药,待稳定后渐停用。
2、降压药:突然停用降压药可乐安、甲基多巴,会造成血压在短期内重新上升,甚至超过治疗前,出现头痛、头晕、眩晕、呕吐、视力模糊等高血压危象,严重者可导致脑出血死亡。
3、抗心律失常药:骤停抗心律失常药奎尼丁、利卡多因,可导致严重的心律失常,甚至诱发心房纤颤。
2抗乙肝药物
当慢性乙肝病人停止抗乙肝治疗后,包括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恩替卡韦等,已经发现有重度急性肝炎发作的报道。对那些停止抗乙肝治疗的病人的肝功能情况应从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等方面严密监察,并且至少随访数月。如必要,可重新恢复抗乙肝病毒的治疗。
例如:拉米夫定(贺普丁)世界上第一个口服核苷类抗乙肝病毒药(HBV)。服药期间HBV被强力地抑制了,病情当然也会大大好转,但是突然停药,HBV立即就被”解放”了,可能很快造成肝损伤,甚至比原来还要加重,病人的症状又出现了,这就叫”拉米夫定停药后肝炎”。与此同时,病人的转氨酶会上升,可能达到正常上限的3~10倍;出现黄疸,胆红素超过正常值2倍;乙肝病毒DNA由阴转阳,严重者还可能发生肝衰竭乃至死亡。
3降血糖药
如果在血糖控制正常后就立即停用降血糖药物,可使血糖浓度急剧上升,使病情恶化。特别是平时应用胰岛素治疗的病人,治疗显效后如果突然停用胰岛素,可发生酮症酸中毒,乃至昏迷。
4抗癫痫药
若骤然停药,会导致癫痫频频发作,甚至出现癫痫持续状态。在用药过程中如改用其他新药,原用药也不可骤停,要与新药同时服用一段时间后再逐步减量,待到病情完全控制后,方可完全停药。
例如:丙戊酸钠如果突然停药,出现伴有缺氧和生命威胁的癫痫持续状态的可能性很大。在以前已接受其它抗癫痫药物的病人,用丙戊酸钠缓释片要逐渐进行,在2周内达到最佳剂量,其它治疗逐渐减少至停用。如需加用其它抗癫痫药物,应逐渐加入。
5镇静安眠药
长期服用安定、安宁、去甲羟安定、舒乐安定、硝基安定、利眠宁、水合氯醛等药物,如骤然停药,就会出现焦虑、兴奋、震颤、肌肉抽搐、头痛、胃肠功能失调、厌食、感知过敏、癫痫发作等症状。
6抗精神病药
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服用氯丙嗪期间,尽管已有相当一段时间没有发作,但如果突然停药,则会出现精神分裂症现象的急剧恶化。因此,氯丙嗪治疗精神分裂症,应在症状好转后逐渐减量,并在一段时间内应用维持量(每日50~100毫克),以巩固疗效,预防复发。
7抗抑郁药物
长期服用抗抑郁药,如丙咪嗪、氟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喜普妙等,突然停药后,就会出现恶心、呕吐、眩晕、头痛、肌肉痛、焦虑等症状。抑郁症是一种有复发倾向的慢性疾病,如果治疗不充分,复发次数增多,不仅会增加治疗的难度,而且会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
8皮质激素类药物
长期应用强的松、地塞米松等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会使病人肾上腺皮质功能下降,皮质激素分泌功能受到抑制。如果突然停药,可出现两种病理情况:
1、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大多数病人停药后,在感染、创伤、手术等诱因下,可突然出现头昏、恶心、呕吐、休克及低血糖昏迷等症状。
2、皮质激素停药综合征。停用皮质激素后还可发生以下三种情况:
停药过于突然,体内的皮质激素浓度突然下降,临床可表现腓肠肌及股部等肌肉疼痛,且可伴有肌肉僵硬现象;膝及踝部等关节疼痛;全身无力;情绪消沉;发热、恶心、呕吐等。
停药复发;有些反复发作的皮肤病,如慢性湿疹、系统性红斑狼疮,由于多次使用皮质激素(包括外用制剂)来缓解症状,结果逐渐产生习惯性。主观上感觉激素效果好,停药后就产生不适感或恐惧,甚至认为疾病的复发与停药有关。
反跳现象;使用激素治疗后,症状可完全控制或缓解,突然停药或减量,即见原发病复发或者恶化,还会产生肾上腺皮质危象,主要表现为厌食、恶心、呕吐、乏力、疲倦等,甚至发生休克、死亡,这称为反跳现象。反跳现象多见于系统性红斑狼疮、湿疹等。
9抗生素及抗结核药
许多细菌感染病人用抗生素后,发烧、乏力等感染症状迅速消失,实际上细菌尚未彻底清除。这时,如果病人以为药到病除而擅自停药,结果会导致病情反复、恶化及细菌耐药性产生。
至于各类抗结核药物,目前采取短程督促强用药9个月,甚至在症状消失后还要继续服用,以防复发。如果停药过早,不仅复发,且会转为晚期结核和全性播散性结核,给彻底治疗带来困难。
10口服长效避孕药
这类药物也不可突然停药,要想停药时,应在月经周期第5日起服短效避孕药,连续3个月,作为停用长效避孕药的过渡。
服药后3~4小时内如果出现呕吐,则相当于漏服,应立刻按照所服药品说明书上的要求来补救。
来源:药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