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省食药监局、西安日报
▍整理:张笠
1月16日,陕西省食药监管局向社会公开曝光了10起典型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其中,药品案件3起,均来自群众举报。
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被举报
2017年7月,陕西省食药监管局查处了陕西诚和药业有限公司金茂分公司向他人出借经营许可证案。经查,陕西诚和金茂公司向赵某某和李某提供药品经营资质,并虚构药品出入库记录及药品销售流向。
2017年9月,陕西省食药监管局依法吊销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房销售假药被举报
2016年10月,汉中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根据举报,联合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查处了汉中市瑞阳大药房有限公司宗营镇中街路店、汉中市汉台区河东店康健大药房2户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假药案。
2017年3月,汉台区人民法院对2户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黄某、王某犯销售假药罪,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7年7月,根据法院判决书认定的犯罪事实,汉中市食药监管局依法吊销上述2户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另有,药企举报制假者冒牌销售假保健品“香丹清牌珂妍胶囊”
2016年6月,西安市食品稽查分局接到西安杨健药业有限公司举报:在淘宝网站有人销售假冒其公司保健食品“香丹清牌珂妍胶囊”。
经过一年多的侦查和摸排,2017年9月,西安市食品稽查分局联合西安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一举破获了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汤某某为首,通过淘宝、微信以及传统物流大量销售“香丹清牌珂妍胶囊”等假冒产品的违法犯罪团伙。
制假现场查获各类假冒名牌保健食品成品5200余盒,包装盒,标签,胶囊板等包材五万余片,封口机数台,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侦办。
对此,陕西省食药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鼓励广大消费者发现食药企业违法线索,及时举报。一经核实的有效线索,将视情依据《陕西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予以最低200元、最高30万元的奖励。
利益事小,遭举报事大。合规经营,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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