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心声 | 太危险!这类车请您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来源: 利州卫生计生/lzqwsjs


近年来,随着市民交通出行需求持续攀升,

且三轮车、四轮电动车

价格便宜,操作方便,

受到不少中老年人青睐。


但随之带来的是交通事故频发,

安全隐患增大。

让我们一起听听网友的声音

为了让广大市民了解三轮车、四轮电动车相关管理规定及无证驾驶无牌电动车的危害性,小编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三轮车、四轮电动车。






关于三轮车四轮电动车

你必须知道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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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四轮电动车能上牌吗?能上路行驶吗?

车辆按属性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种,这也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事故责任进行定性的重要依据。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部分虽有动力装置但设计时速不大于20km/h、空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外形尺寸符合国际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目前道路上常见的各类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均不是非机动车,从法规定性上属于机动车范畴。


作为机动车,应当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购买交强险,方可上路行驶。驾驶人必须持有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


符合办牌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是取得机动车生产准入和销售准入的车辆,即纳入国家工信部颁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规定的范围内,方可办理牌证。目前常见的各类观光车、老年代步车、三轮四轮电瓶车均不在国家公告目录范围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不能办理牌证。此类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原属于特种设备,只限在旅游景区、步行街等特定区域内从事运输作业,不允许上公共道路行驶,也无法办理交强险进行交通事故理赔。如果作为交通工具销售,就是非法销售违规产品。部分厂家和销售商家偷换概念,谎称“电动车不用办牌,可以上路行驶”,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2
非法三轮车、四轮电动车危害性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电瓶车品牌多达几十种,凡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不能办牌的,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1、底盘设计达不到安全行驶要求,体积小重量轻,车辆稳定性差,很容易发生侧翻。

2、车辆刹车制动、灯光等关键零部门件达不到安全要求,故障率高、危险性增大。

3、防碰撞设计达不到安全要求,材料质地轻薄,无防撞保护措施,对老年人和学生存在极大安全风险威胁。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等媒体节目多次曝光,国家部委对相关违规生产厂家紧急叫停。对非法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机动车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或查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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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选择和购买电动车?

1、必须是符合办牌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是取得机动车生产准入和销售准入的车辆,即纳入国家工信部颁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规定的范围内的车辆。

2、选正规厂家的产品。检查车体首先看油漆、电镀件表面是否完好;再按说明实际操作一下,检查整车的工作状态。调速过渡应平滑、起步无冲感,轮子转动应灵活、无滞重感,轮毂转动声音柔和、无异响,刹车松紧适度、制动可靠,还要检查该车型应有的辅助功能,如电量、速度、里程显示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3、重点挑主要配件。打开电门,转动变速把手,检查无级变速和制动断电以及制动效果,并检查电机运转是否平稳,声音是否正常。多功能和豪华型电动自行车还要检查一下所有的功能是否完好正常。与电池寿命密切相关的是充电器,一定要使用原厂原配的充电器。电门钥匙和电池锁要试用。

4、重视售后服务。由于目前电动车的部件尚未通用,如果没有要求专门的售后服务,在日后的维修中,可能碰到没有配套部件的问题。另外,一些电动车销售商不负责售后服务,因此在购买时,要明确车的指定售后服务部,并且索要发票、合格证、说明书、三包卡等,填写并妥善保存。


三轮车四轮车的危害真有那么大?

跟小编看两个交通案例



无证相撞爷孙1死1伤

2016年04月15日18时15分许,杨某(男,46岁,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沿xx区北环路由西向东行驶至“xx菜馆”门前路段向左转弯时,遇黄某(男,66岁,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车(后载黄某,6岁,系驾驶人之孙)沿北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此,两车在道路北侧路面相撞,造成黄某(爷)受伤后经医院抢救于2016年04月21日死亡,黄某(孙)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主要原因及警示要:

杨某驾车拐弯应让黄某的直行车先行;

两个驾驶人均属无证驾驶,根本没有接受过交通法规教育和驾驶技能培训,安全意识、驾驶经验欠缺;

黄某三轮摩托车是载货的,根本不能载人,却载着自己的孙子,而且速度较快,最终酿成了惨剧。


交叉路口"超标"电动车至死

2016年09月03日12时10分许,李某(男,30岁,持C1照)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鄂DAD452

轻型普通货车沿xx区西干渠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红星路口时,遇陈某(男,56岁)驾驶的号牌为87189电动车沿红星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此,两车相撞,造成陈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主要原因及警示要点:

小货车未年检,车况不良;

电动车速度较快,导致失控;

交叉路口交通复杂要仔细观察,注意安全;

电动车大都超标,类似摩托车,应学习驾驶技能,办理驾驶证,戴头盔。

来源:利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