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对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进行扫尾办理

来源: 临沭卫生计生/lswsjs330

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我县2011年开始,连续6年对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进行兑现落实。我县的做法困难企业职工非常满意,受到省、市卫计部门的高度认可。最近,市卫计委专门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落实。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后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政策进行了新的调整。要求:凡是在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没有兑现落实的,属于2016122日以前退休的,按照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标准给予兑现落实;属于2016122日以后退休的,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也就是从60岁开始,每月80元,直到终生)。为了更好的做好今年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兑现扫尾办理工作,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的有关规定》(鲁政办发〔201055号文件)

3、《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014号文件)

4、《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的实施意见》(沭办发〔201118号文件)

二、困难企业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的扫尾办理范围

正常兑付落实的三种情况:

1、进入破产、关闭程序的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

认定以县人民法院宣布的破产企业名单为准。

2、对停产2年以上,只发放职工生活费,且近期无望恢复生产的困难企业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

3、对于城镇自谋职业人员中独生子女父母,参照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规定兑现,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养老补助。

另外,对2016122日以前退休的以下情况人员,也列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范围:

1201111日以前退休的自谋职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

    2)县、乡镇(街道)聘用的编外人员独生子女父母;

    3)党政事业单位下属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

    这三类人员的材料由本人上报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审核把关,盖章后上报县卫计局。

三、材料上报、认定

1、破产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认定

由退休职工本人到临沭县人民法院开据本人属于破产企业职工证明,加盖县法院公章,填写《临沭县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和原始证件,报县卫计局财务科。

2、停产2年以上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认定

由所属单位将有关证明材料、原始证件收齐,确认符合条件后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并对有关证件和《临沭县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申请表》进行审核把关,由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报县卫计局财务科。

3、城镇自谋职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认定

由县人社局负责审核。自谋职业人员的认定:

(1) 退休人员属于原来通过县人社部门(劳动局)办理招工录用手续的企业正式职工,因种种原因下岗自谋职业,在自谋职业阶段,由本人缴纳社保基金(养老金),在县人社局按劳动代理办理了退休手续。

(2) 县人社局负责出具退休人员曾在县属企业工作(下岗前单位)的证明材料,加盖县人社局公章上报县卫计局财务科。

(3) 灵活就业人员中的独生子女父母,没有在企业参加工作,只购买了工龄办理了退休,这部分人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享受,由所在村居镇街落实上报,从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补助。

审核认定组成员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卫计

、责任配合单位

县经信局、县商贸总公司、县粮食局、县供销联社、县物资总公司、县二轻联社、县外贸公司、县中小企业局

、办理主要程序

1本人申请、填写《临沭县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申报表》(本人签名按手印),并提供退休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光荣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破产单位证明(自谋职业人员提供县人社局出据的曾在企业工作的档案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一式两份一律用碳素笔填写

2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上报主管部门

3主管部门把关、、汇总填写单位统计表,然后对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分别由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统计表同时上报电子版。

4材料齐全后,先卫计局财务科、政策法规与监督科、基层服务科审核,县计生协会总体把关

5由县政府牵头,县纪委监察局现场监督,责任单位配合,分组对所有原始证件、复印材料进行审核,然后集体签字。

6卫计局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上报时间

各主管单位于20171116日以前将困难企业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有关材料,上报县人口计生局财务科(401室)。

临沭县卫计局财务科 邮箱:lsjsjcwk@126.com 电话:6239906

本次对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办理属于最后一次扫尾,过时不再办理,未办理的列入农村奖励扶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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