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河南省18个省辖市卫计委、21家省直医院、9个省直管县卫计委均公示了重点监控营养性、辅助性用药目录,共计48个目录齐刷刷出现在河南医政网上,基本上把河南全省的辅助用药和重点监控目录,一次性打包呈现。
这是18个省辖卫计委的目录:
以下是21家省直医院的目录:
下面是省直管县卫计委的:
查阅这些目录的发布日期,大多集中在2017年12月到2018年1月份之间,有的直接标明为“2018”版,如河南省人民医院和南阳市的目录。
每份目录中的药品数量不等,品规也有差异,累计超过一千个,但重复出现频率最高的,还是老面孔。在省辖市的辅助用药名单中,脑苷肌肽注射液出现16次排名第一,参麦注射液15次紧随其后。
对于「重点监控辅助用药」的概念,至少在2015年2月28日国办发7号文中已有「重点跟踪监控辅助用药」的监管理念。
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文件明确提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列出具体清单,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初步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
到了2017年,国办发13号文中,更是对此类品种有了更加明确的监管要求:
医疗机构要将药品采购使用情况作为院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公开药品价格、用量、药占比等信息;落实处方点评、中医药辨证施治等规定,重点监控抗生素、辅助性药品、营养性药品的使用,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并建立约谈制度。严格对临时采购药品行为的管理。
此次河南一口气齐发48个目录,算是对上述政策要求的一个落实。其中郑州市曾发文要求:对重点监控药品实施处方权管理,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被授予相应处方权。开具处方时要充分考虑药品成本与疗效,能不用的不用,能少用的不多用,能口服的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不静脉输注,能用低档不用高档药。
同时,各医院要将消耗金额排名前十位的重点监控药品纳入点评范围。每月对纳入专项点评的营养性辅助性用药随机抽取门急诊处方不少于50张,出院病历不少于30份实施点评。对连续三个月均进入本机构消耗金额前十位,且三个月用药平均不适宜率超过10%的重点监控药品应当停止使用,且本年度内不得恢复使用。
看来,对于辅助用药加强管理,实施重点监控已经由中央到省、地市、医疗机构均有安排,其他省份估计也会陆续推出相应的政策与目录。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