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闻 | “医闹”首次被公安机关定为黑恶势力,坚决予以“扫黑除恶”

来源: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qdcyyy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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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

  《通知》指出,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通知》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通知》强调,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政法各机关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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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打”黑到“扫”黑,重视程度前所未有

  从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不难发现,已经开展了10多年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在变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虽然只是一字之变,但涉黑涉恶问题出现了新情况新动向,专项斗争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


  近年来随着打击力度加大,黑恶势力为了规避打击,公开打斗等“硬暴力”方式明显减少,暴力化特征弱化,多使用“软暴力”和非暴力;黑恶势力大多以“公司”形式存在,组织形式“合法化”、组织头目“幕后化”、打手马仔“市场化”;黑恶势力从过去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为向物流、交通等领域渗透。还有构建非法高利放贷平台,成立所谓贷款公司,延伸黑恶势力犯罪,然后进行“软暴力”催债,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形成威胁。


  这次“扫黑”,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过去“打黑”打得多,防得少。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明确了扫黑责任,加大了防范力度。这次共同参与的部门从过去的10多个部门,增加到了近30个。


  专家指出,“扫黑”就要有一把强大的“扫帚”,这就是党和国家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等多种手段,形成强大合力,有效地扫除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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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首次被公安机关定为黑恶势力

  近日,云南呈贡警方通过其官方头条号,发布重磅通告:发现以下10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


  其中,第四条提到,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由此可以看到,第四条明文,“职业医闹”为黑恶势力,必须予以扫黑除恶、严厉打击!


  众所周知,"医闹"成为了医院和医护人员纠缠不断的顽固偏头痛。而在以往的处理情况来看,往往伤医事件刚刚发生,正义还没到场,原谅就早已就位。每次的处理结果每一名医务人员都很难接受。这不仅是对医者的轻视,更是对法律的亵渎。


  历览过去种种伤医事件,由于医疗纠纷和医患矛盾的复杂性,执法人员往往不太好明确界定是非对错,多是打太极,和稀泥似的处理,不能从根本上彻底埋灭医患冲突火苗,导致医闹行为极易卷土重来。


  而此次公安机关明确的将“医闹”定性为黑恶势力,坚决地予以狠狠打击,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医疗秩序的稳定和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就医的需求,的确是一个狠下决心,大快人心的顺应医情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