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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相关规定,按照《关于统计报送2016-2017年度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个人有关情况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1287号)文件精神,乐山市中心血站对全市符合表彰条件的个人情况进行了统计,乐山市符合申报2016-2017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献血者共310名,金奖19名,银奖67名,铜奖224名。申报名单可登录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官网或乐山市中心血站官网查询。
怎么选出来的啊?申报条件是什么?
“无偿献血奉献奖”是用于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
奖项包括
(1)金奖(献血40次及以上)
(2)银奖(献血30次及以上,少于40次)
(3)铜奖(献血20次及以上,少于30次)
此前的金奖获得者,献血次数自上一次获得金奖时统计的第40次献血日期起重新计算(不含第40次);获得其他奖项者,可在原献血次数的基础上累计。献血量统计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评漏啦!我在异地献的血就不算吗?
为避免符合申报标准的献血者出现遗漏,如有以下情况,请及时与乐山市中心血站联系,联系电话:2503103。
1、在异地参加过无偿献血的可以凭相关证明申报;
2、因2001年以前无偿献血者信息没有纳入计算机管理,如果献血量累计至今已达到申报条件的。
当你勇敢的伸出手臂奉献自己热血时,是在用自己的身体力行诠释力量,血液连接你我,无偿献血需要你我他的共同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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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卫生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