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保职工体检建立电子病历的通告

来源: 大厂医保/dcylbxs

大厂回族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关于参保职工体检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健康水平,按照《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参保职工建立电子健康病历的通知》廊人社发[2017]58号文件(以下简称《体检通知》)要求,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所自2017年8月起,组织开展以体检的形式为全县所有参保人员建立电子健康病历工作。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已完成体检14000余人,全部建立了电子健康病历。由于尚有部分参保职工未完成体检,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此项工作整体顺延目前仍在进行中。为了促进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县医疗保险所提醒各单位和参保人员注意以下几点:

一、《体检通知》已下发到全县所有参保单位(《通知》电子版可登录邮箱yibaotongzhi@163.com密码8855391下载),尚未安排本体检的参保单位,请尽快按照《通知》要求,联系体检医院,组织好本单位人员体检建档工作。提示:2017年2月前参保的单位都在本次体检范围(具体体检资格名单以医保数据为准)。

二、已经安排体检的参保单位请务必通知到单位所有人员,按时参加体检。个别单位仍有部分人员尚未进行体检,请各单位与医院确认名单,及时通知到本单位人员。提示:如因个人原因确实不能参加体检,请单位与本人核实确认并告知体检医院。

三、我县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在职和退休人员、一次性缴齐医疗保险费的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体检工作在中医院进行,目前大部分人员已经完成体检,尚未体检人员请尽快与中医院联系确认体检时间,按时参加体检。中医院体检科电话:8822798转8109,办公室电话:8851779.

四、我县的本次体检建立电子健康病历工作已历时7个月并进行了跨年延长,全市其他区县已基本完成,市局根据全市体检进度随时可能结束此项工作。为了本县参保职工的健康和利益,希望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高重视抓紧安排,认真组织避免遗漏,为全县所有参保职工建立起电子健康病历。

五、已经完成体检建立电子健康病历的参保职工,可关注“廊坊医保”微信公众号,绑定社会保障卡后,即可查询本人电子健康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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