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以198万元的价格拿下国家食药监局关于“网络药品信息和交易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
对于该项目的招标原因,在公布的《网络药品信息和交易检测系统项目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中提到,因为“网络药品交易具有隐蔽性、虚拟性和跨地域性等特点,传统的监督检查的手段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监管新形势的需要,鉴于此,迫切需要展看全网统一监测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率,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监控谁?如何监控?
此次南方所进行网络药品信息和交易监测并不只针对网售处方药,还包括海外药品代购、未获得国药准字批准的药品销售等非法交易行为。
监测的网络药品销售平台包括:天猫医药馆、京东医药馆、360好药、药房网商城、八百方。
《磋商文件》中还提到,项目开展后,先将PC端网站纳入监测范围,随后逐步将微博、微信等移动社交媒体及App工具纳入监测范围。
那如何对这些企业进行监控呢?
《磋商文件》中提出5个方向:
1.对具备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资质的网站,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后台接口,通过产品信息抓取比对、图片技术分析比对,取证打包并推送到网站注册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2.对不具备互联网药品信息及交易服务资质的网站,定期搜索监测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取证,定期反馈。
3.监测系统与第三方公证部门对接,公证取证数据确保监测取证结果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4.监测系统与个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联通,实现监测数据的实时推送以及执法结果的反馈。
5.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违规行为如何处罚?
此次南方所中标后也只是作为监管部门,仅有监管权,并没有执法权。
最后的处罚权力依然在各地行政机构手中。
目前国内并没有对非法售药行为有着“合适”的处罚办法,绝大多数情况将以“对经营企业以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的处罚”方法来处理,对其进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处罚。
网络售药平台,怕了吗?
多位业内人士证实,早在两年前南方所就曾透露,其接受国家食药监局委托将开展互联网药品销售行为监测,目前并没有监测出什么结果。
而作为医药电商界的“老司机”们,各家平台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业内人士表示,仅以平台销售处方药为例,各个商家都有不同的应对方式,最常见的就是听到检查的风声既选择下架产品,或者通过互联网药品信息展示资格证书进行处方药展示。
对于此次南方所即将开展的药品监测系统,业内人士有着不一样的看法。
部分业内人士认为,监测系统的意义并不大,各地食药监局对于医药电商的监管态度也不一样。
还有业内人士直接指出,建立该系统的最主要的目的是帮助CFDA免责,以后相关问题责任都直接由地方食药监局及监测系统承担。
也有人认为多少会对行业产生影响,从去年开始尽管看起来医药电商进门的“门槛”越来越低,ABC证纷纷取消,但监管制度逐步建立。
那么如果网售处方药出了问题该由谁来负责?医药电商不仅涉及工商执法部门,还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一位多年从事医药行业政策分析的业内人士表示:假设一位北京的患者,在一家上海注册的网上药店购买药品,由广州的第三方物流公司配送,最后患者服药出了问题,该由谁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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