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挂网了《中药保护品种公告(延长保护期第11号)》一文。
其公告表示,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十六条及有关规定,经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组织的委员审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对5家企业生产的5个中药保护品种继续给予保护。
■来源/ CFDA官网
上周阅读TOP 5
回复“TOP”轻松获取上周最热门文章!,
★更多深度报道见《医药经济报》~
2月24日,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挂网了《中药保护品种公告(延长保护期第11号)》一文。
其公告表示,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十六条及有关规定,经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组织的委员审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对5家企业生产的5个中药保护品种继续给予保护。
■来源/ CFDA官网
上周阅读TOP 5
回复“TOP”轻松获取上周最热门文章!,
★更多深度报道见《医药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