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卫监组织开展辖区春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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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的通知》(浙卫办〔2018〕11号)和《安吉县卫生监督所关于做好2018年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工作的通知》(安卫监[2018]5号)文件精神,安吉县卫生监督所认真组织开展辖区春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近日,安吉县卫生监督所联合安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卫生院对安吉高级中学、安吉第一小学等县城区11所中小学校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检查人员对照本次检查采用《学校卫生执法检查表》逐项进行检查,内容涵盖学校基本情况、卫生机构设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传染病防控、常见病管理、生活饮用水、教学环境卫生、生活环境卫生等执法检查内容。

从检查情况看,各学校高度重视校园卫生安全健康,开学期间组织开展学校卫生自查自纠,并积极完成“学校履职自查”子系统网络上报,总体情况符合学校执法检查内容要求。

然而,在检查中也发现,一是学校传染病防控、环境卫生消杀等书面工作台账资料不全面;二是校园直饮水机滤芯更换未能及时索取相关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三是学校卫生机构(卫生室、校医院、保健室)设置及卫技人员的配置不符合卫生要求;四是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缺乏。对此,检查人员现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学校整改到位。

据悉,全县各乡镇也陆续组织开展辖区春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预计全县春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在3月15日完成。通过学校卫生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学校卫生管理,强化学校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消除校园内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共同维护和营造卫生安全健康校园。

来源:安吉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