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国家药监局成立是中国食药监管体系变革的起点,之后的20年里,食药监管体制几经变迁,经历了从“垂直分段”向“属地整合”的转变,以及2013年的食药监管机构改革大整合——由各级政府整合质监、工商、食药监部门所形成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通过相对集中监管,解决了“九龙治水”这一基础性难题。2014年进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后,一些地方还在市县两级推行市场监管部门“多合一”的改革。
然而,综合执法对食药监管专业性的影响尚存争议,个别地方在体制改革中没有突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单纯追求机构合并,异化了改革初衷。
在此背景下,从政府到坊间疾呼对食药监管体系再度改革。按照十九大部署,新一轮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不仅要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也要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并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不仅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也将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
据最新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成为重要命题,具体被阐释为:
(一)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三)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
(四)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
(五)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
(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七)提高行政效率。
种种呼声下,食药监管体系改革指向新理念支撑下的“大部制”,即国家工商总局、质监总局与食药监总局将合并,重新组建并定名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而药品监管职能划入国家卫生计生委。
据接近人士透露,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以说基本“板上钉钉”了,而目前归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的药品、医药器械监管有非常大的可能会划入国家卫计委,食品监管则会归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发言人张业遂表示:本次大会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重要部分,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的职能体系。这个草案将在3月13日的第四次全会上听取说明,请予以关注。
根据同期公布的大会议程,3月14日,代表团全体会议将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3月17日,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将表决关于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
这意味着,备受医药人关注的“大部制”改革路径已经基本敲定;届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将何去何从,也将“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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