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是治病救命的特殊商品,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卫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要求,切实加强药品与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全程监管,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增长,保证了群众用药安全和基本需求。
落实药品分类采购。目前,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全部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采取定点生产、谈判采购、集中挂网采购和招标采购等方式,按照分类采购的原则,属于公开招标类的,按中标价格采购;属于常用低价药品、妇儿专科非专利、急救、基础输液等集中挂网类的,以县级为单位实行议价采购,并如实在平台填报实际交易价格和数量。组织开展了以县为单位药品集中议价采购工作,首先由医疗机构遴选药品范围清单,然后由具备业务关系的配送企业进行一次性报价。卫计局汇总以最低价中标,配送企业获得配送权。同时纪委参与并抽取药品采购联合体专家对议价品种确认,最后发送医疗机构执行。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遴选512个品规的药品,供11家配送企业进行一次性报价。其中:降价444个品种,平均降幅23.8%。
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监管。根据市卫计委《关于规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医院所用基本药物、常用药品和纳入省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全部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集中采购,执行中标价格。一是确定配送关系。试点医院根据单位实际,从中标企业委托的配送企业中确定配送关系。严格执行网上交易,严禁网下采购配送药品。二是加强药品监管。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公示、处方点评、病例讨论和药品使用制度,严格控制医保用药目录外药物的使用,大力提高基本药物用药比例,严格控制药占比例和抗生素的使用,进一步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真正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三是加强配送企业监管。完善配送企业的定期通报、诚信记录、违规约谈、市场清退等措施,确保药品及时、足额供应。四是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严肃查处医院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根据医院信息化系统、年度财务报表中药品收支等数据,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医院违规网下采购行为。
规范医院药品使用管理。将药品集中采购情况、基本药物、常用药品配备使用情况、医保目录内药品使用率、药占比情况等,作为医院及负责人目标管理、评审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医师约谈制度,重点监控辅助用药、医院超常使用的药品,强化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临床用药主导地位,确保医院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配备比例不低于80%。
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培训和考核,进一步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建立临床用药动态监测和超常规预警制度,定期公布消耗前10位的药品名单,对使用前10位药品的医师进行用药合理性分析和及时干预。处方点评结果、临床用药监测情况将纳入医师考核档案,与医师晋升、绩效管理挂钩,实行奖惩管理。建立健全药事管理组织,发挥药事管理组织在药品遴选、药品采购、特殊药物使用审批、使用监管和分析评价方面的职能作用,保障临床合理用药。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将药物使用、规范书写情况作为处方点评重点内容,利用医院信息系统落实处方点评工作制度,建立不合理用药警示谈话、通报公示等制度。同时,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管理,加大查处力度,严禁任何途径、任何方式为商业目的统方。
加强药品价格及质量安全综合监管。进一步强化药品价格监测,加强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强化重点药品质量追踪和全程质量监管,依法严肃查处价格违法、垄断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重点强化药品质量追踪和全程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