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杉碱甲对重症肌无力的治疗作用

来源: 灵康药业/lkxxpt








重症肌无力(myasthenia gravis,MG)是一种由乙酰胆碱受体(AChR)抗体介导、细胞免疫依赖、补体参与,累及神经肌肉接头突触后膜,引起神经肌肉接头传递障碍,出现骨骼肌收缩无力的获得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极少部分MG患者由肌肉特异性酪氨酸激酶(muscle specific tyrosine kinase,MuSK)抗体、低密度脂蛋白受体相关蛋白4(low-densitylipoprotein receptor—related protein 4,LRP4)抗体介导。其主要临床表现为骨骼肌无力、易疲劳,活动后加重,休息和应用胆碱酯酶抑制剂后症状明显缓解、减轻。年平均发病率为(8.0~20.0)/10万人。MG在各个年龄阶段均可发病。在40岁之前,女性发病率高于男性;40~50岁男女发病率相当;50岁之后,男性发病率略高于女性。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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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临床症状典型、应用新斯的明后症状有改善的重症肌无力病人128例作为验证对象。其中59例采用石杉碱甲治疗( 以下称为治疗组),每天上午肌注0.4 mg后观察疗效及副反应,一般至少应用10 d。69例(对照组) 采用新斯的明及石杉碱甲作自身双盲对照试验,即5d注射石杉碱甲0.4m g/d,另5d注射新斯的明0.5 mg/d,隔日交替或不规则交替用药。2组病人注射时间均在上午,注射前当天上午不用任何抗胆碱醋酶类药物。观察症状改善程度,药物作用的持续时间以及副反应,最后判定两药的优劣。



作用维持时间的比较


02



对照组的69例中,石杉碱甲作用维持时间长于新斯的明者有58例( 84 % ),新斯的明作用维持时间长于石杉碱甲者有6例( 9% ),两者无明显相差者5 例(7% ),经统计学处理,两者有非常显著差异( P< 0.001)。在69例自身对照组的病人中石杉碱甲作用维持时间平均7士6 h,新斯的明作用维持时间平均为4士5 h,两者有显著差异(P <0.01)。59例单纯应用石杉碱甲病人的作用持续时间平均为50士24 h,和新斯的明比较,也有显著差异。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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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组128病例的上述研究数据,可以认为石杉碱甲系一较优于新斯的明的抗胆碱醋酶类药物。该药治疗重症肌无力症的作用时间明显长于新斯的明,对全身主要脏器( 如肺、心、肾和造血系统) 无明显不良反应。各项副反应出现频率除恶心外, 均较新斯的明为低,可以值得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