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全国首家! 山东出台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服务规范

来源: 山东卫生计生科教宣传/sdwsjs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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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编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到2017年,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是推进医养结合、实现老有所医的一项基本要求和重要举措。

然而,到底什么是就医绿色通道,仅仅是一个“老年人优先”的标识?一个“老年人优先”的挂号窗口?目前国家及各省市层面,尚未出台相关标准。在确保就医绿色通道开通率的同时,更应注重内涵建设。如,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涵盖哪些就诊环节,具体服务流程是怎样,每个环节应提供哪些服务,有哪些标准和要求,这些都迫切需要进行统一规范和专业界定,明确绿色通道的内涵并提出规范要求,只有这样,“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才不会流于形式。

基于以上考虑,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委托山东省立三院牵头拟订,并组织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经过多次调研和反复论证,最终制定了《山东省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服务规范》,在全国率先提出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的定义,明确了绿色通道基本设置,人员、设施设备及药品配备,服务内容与流程、服务监管等方面管理规范和要求。通过这一服务规范,使医疗机构真正建立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畅通的诊疗服务流程,实现老年人优先就诊、优先交费、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住院等服务,切实提升老年人看病就医的获得感、满足感、安全感。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出台《山东省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服务规范》),在全国率先提出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的定义,明确了绿色通道基本设置、人员、设施设备及药品配备,服务内容与流程、服务监管等方面管理规范和要求。

《服务规范》明确规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是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就诊提供优先、快速、有序、安全、畅通的诊疗服务流程。


绿色通道基本要求:

设置要求

 

医疗机构应在导医台专门设立“老年人就诊服务处”,负责为就诊老年人提供接待咨询、预约就诊、就医指南、转诊服务等。

医疗机构应设立老年人优先就医窗口,提供挂号、收费、取药、医保报销、入(出)院办理等快捷服务,并落实相关老年医疗服务优惠政策。老年人就医窗口可与其他享受便利医疗服务人群的就医窗口一致。

医疗机构应开设“老年人门诊”,为就诊老年人开展综合诊疗,提供专业化的诊疗、康复、护理意见。

医疗机构应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协议合作机制,畅通快速便捷的转诊渠道,将需要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的老年人及时转诊至相应的医疗、养老机构。逐步建立信息化健康服务与管理平台,实现对老年人的日常健康管理与就诊预约、急诊救护等信息的快速对接,保障老年人就诊的一站式服务。

人员配备要求

 

医疗机构设立的“老年人就诊服务处”,应配备具有医学背景的医疗护理人员,对就诊老年人进行分诊、引导及解释工作。

医疗机构设立的“老年人门诊”应由相关科室专家组成医疗团队,安排日常定期出诊。医疗机构应有专人负责老年人转诊服务,做好转诊服务记录,定期与基层医疗机构及养老机构开展工作交流。

设施设备要求

 

医疗机构公共设施应与服务功能相匹配,老年人无障碍设施应符合GB 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医疗机构应配置协助老年人就诊所需的轮椅、担架、移动病床、救护车等转运工具及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对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安全使用。“老年人就诊服务处”应放置针对老年人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老年人门诊”周围的公共区域应配置便于老年人休息的座椅、照明设施。医疗机构应配置明显的老年人就医引导标识及安全标志,提示老年人安全就医。

药品耗材配备要求

 

医疗机构应配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突发病等需要的常用药品耗材,保障急诊用药充足和个性化的用药需求。

服务内容:

一站式服务。医疗机构“老年人就诊服务处”专人负责就诊老年人的全程服务,为80周岁及以上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陪诊等服务。要与相关科室建立无缝对接工作机制,完善服务流程,实现老年人优先就诊、优先交费、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住院等服务。同时为老年人提供预约就诊、预约检查、用药指导等服务。

健康咨询服务。“老年人门诊”应对老年人的用药、康复、营养、护理、心理等问题提供指导、健康教育等咨询服务。

服务流程:

1、急症服务。老年人急症处理流程按照医疗机构急诊流程执行。

2、门诊服务。老年人直接到医院就诊的,到医疗机构“老年人就诊服务处”,由专人指导就医。为80周岁及以上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接待、陪诊、检查、入(出)院办理、转诊等服务。

老年人预约就诊的,可直接到医疗机构“老年人就诊服务处”办理预约登记、安排就诊服务。

老年人预约检查的,可直接到医疗机构“老年人就诊服务处”,由专人负责与检查科室联系,并在预约时间内陪同确有需要的老年人进行检查。

3、住院服务。老年人需入院治疗的,可由医疗机构“老年人门诊”负责与相关科室联系,优先安排住院床位。

编辑
郝金刚   卢骁   张胜杰
主任
聂庆喜
值班主编
郝金刚
发布
张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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