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西方学者就已预测到“病耻感”将成为精神卫生领域工作中的最大障碍。精神疾病病耻感不仅对患者的就医意向及治疗依从性造成影响,也对患者的工作、生活、家庭带来重大的危害。
所谓“病耻感”,是指由于其他人的认知、态度、行为,导致患者或家属体验羞耻感、丧失社会信誉或社会价值。病耻感的形成与无知、偏见、歧视有关,被认为是阻碍精神疾病康复的一个重要因素。
——那么该如何消除这种想法呢?这可不容易。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我国目前的精神卫生建设在消除病人“病耻感”方面仍需要更多的努力。
尽管我国已采取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等模式来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积极的治疗和康复,并且采用精神立法等措施来保障精神病患者的权利。但是,精神疾病患者就医比例仍明显偏低,公众精神疾病病耻感问题普遍存在,不同地区人群、不同职业人群之间的精神疾病病耻感有差异,缺乏有效评估公众精神疾病病耻感的工具。
我国公众精神疾病病耻感问题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患者的心理状态、治疗依从性、社会功能、疾病康复、生存质量等。精神疾病的病耻感很严重,社会上也存在各种认知偏见,给患者带来了不仅仅是疾病的困扰,还有很多其他方面的压力,不理解,痛苦可想而知。他们时刻面临一个问题,面对家人、朋友、同事、恋人,说还是不说?
下面北大六院石川教授在CSP2017年会上的报告,将通过三个真实的案例,讲述不同选择,不同的遭遇,不同的境遇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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