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这种病人曾经被当作“魔鬼”,1800年过去了,依旧没有改变……

来源: CSP精神卫生/cmacsp
最近,美国佛州校园枪击事件震惊世界,而在这之前不久,中国北京西单也发生砍人事件。两起事件分别造成17人死亡和1人死亡,多人受伤。事发中美两个大国,惨痛后果,让人不禁疑问:凶手冷血残忍、报复社会的行为,究竟如何形成?

目前,大多数人,包括行凶者本人,都没有意识到自身的精神存在障碍。失眠、懒散、寡言少语、多疑、敏感、孤僻、暴躁、冷漠等等这些平时表现,莫不和精神障碍有关。与此同时,人们对精神障碍这类疾病还带有某些主观偏见,对他们来说,精神类疾病是一种和感冒发烧不一样的疾病,对待精神病人,应该敬而远之、一关了之,得这种病的人,对其本人或者家属来说,是一种罪过、耻辱。与此同时,精神障碍患者也没主动治疗的意识,对精神病医院存在天生抵触心理,视之为“监狱”,这样的想法深深影响着患者和家属,让他们产生病耻感,从而错过治疗的最佳时机,并最终在某一时刻爆发,给社会带来巨大危害。

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西方学者就已预测到“病耻感”将成为精神卫生领域工作中的最大障碍。精神疾病病耻感不仅对患者的就医意向及治疗依从性造成影响,也对患者的工作、生活、家庭带来重大的危害。

所谓“病耻感”,是指由于其他人的认知、态度、行为,导致患者或家属体验羞耻感、丧失社会信誉或社会价值。病耻感的形成与无知、偏见、歧视有关,被认为是阻碍精神疾病康复的一个重要因素。



——那么该如何消除这种想法呢?这可不容易。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我国目前的精神卫生建设在消除病人“病耻感”方面仍需要更多的努力。


当前精神卫生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国现有重性精神病患者达1600万人,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30万人。据WHO对我国精神疾病治疗率的调查,我国各类精神疾病就诊率与治疗率明显偏低,分析其主要原因可能是公众病耻感的存在,导致患者及家属不愿意暴露自己或家属的病情及接受专科治疗。

尽管我国已采取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等模式来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积极的治疗和康复,并且采用精神立法等措施来保障精神病患者的权利。但是,精神疾病患者就医比例仍明显偏低,公众精神疾病病耻感问题普遍存在,不同地区人群、不同职业人群之间的精神疾病病耻感有差异,缺乏有效评估公众精神疾病病耻感的工具。

我国公众精神疾病病耻感问题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患者的心理状态、治疗依从性、社会功能、疾病康复、生存质量等。精神疾病的病耻感很严重,社会上也存在各种认知偏见,给患者带来了不仅仅是疾病的困扰,还有很多其他方面的压力,不理解,痛苦可想而知。他们时刻面临一个问题,面对家人、朋友、同事、恋人,说还是不说?

下面北大六院石川教授在CSP2017年会上的报告,将通过三个真实的案例,讲述不同选择,不同的遭遇,不同的境遇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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